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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以来,学术界一直在探讨独立董事制度对于我国公司的影响。我国的独立董事引入存在制度上的先天不足--“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使我国的独立董事很难在真正意义上独立,独立董事更有可能扮演咨询者的角色。本文以首次聘任银行背景独立董事对企业债务融资的影响为研究对象,探讨了我国独立董事在企业中的作用。
本文利用沪深两市上市公司2001-2008年的数据,基于交易费用理论和关系网络理论,进行了实证研究。
本文对比了聘任银行背景独立董事后企业银行借款率,借入现金率和借款利率的变化,并考察了企业股权安排,所在地金融市场化程度两种制度性因素对于引入银行背景独立董事和企业债务融资状况好转之间的正相关关系的削弱或增强关系。文章的研究发现如下:
第一,引入银行背景独立董事后,企业的银行借款率上升,借入现金率上升,借款利率下降,但盈利状况并未有显著提升。这说明聘任银行背景独立董事确实能改善企业的债务融资情况。本文从实证的结果说明企业聘任银行背景独立董事后形成的关系网络降低了企业与银行之间交易的交易费用(可能以损害社会公平为代价),改善企业债务融资情况。
第二,企业的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将增强聘任银行背景独立董事和企业债务融资改善的正相关关系。这说明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对银行提供的隐性担保就越多,当银行背景独立董事进入这样企业的董事会之后,更愿意提供帮助。
第三,企业所在地金融市场发达程度将影响聘任银行背景独立董事和企业债务融资改善的相关关系。金融市场化程度低的地区聘任银行背景独立董事对企业的债务融资改善帮助越多。金融市场化程度的高低反映了市场交易费用的高低。金融市场化程度越低,市场交易费用越高,企业通过与银行建立关系以降低交易费用的作用就越明显。
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以下几处:
第一,丰富了我国对于独立董事研究的文献。目前我国对于独立董事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且对于特殊背景独立董事的研究尚未作深入研究,本文讨论了银行背景独立董事对于企业债务融资的影响,加深了我们对于中国独立董事现阶段对于企业作用的理解。
第二,对聘任银行背景人员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债务融资状况进行了量化的研究和论证,对比了聘任前后企业银行借款率,借入现金率以及借款利率的变化,并以交易费用理论和企业网络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对研究结论进行了解释。丰富了我国独立董事的研究。
第三,分析了内部制度性因素(股权集中度)和外部制度性因素(国有非国有,金融市场发展程度)增强或削弱企业聘任银行背景独立董事前后债务融资变化的相关性,为理解制度性因素对于公司经营的影响的不同提供了证据。
第四,手工收集了具有银行背景的人员担任企业独立董事的数据,对我国银行任职独立董事本身及其任职单位进行了系统的描述性统计,直观的加深了我们对于银行背景独立董事人员的了解。
本文结合了我国特定的制度背景,从独立董事的咨询作用出发,以交易费用理论和关系网络理论为工具深入分析了银行背景独立董事对企业债务融资的影响,从实证的角度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对企业的影响提供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