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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企业由于激烈竞争也带来了许多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尤其是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问题成为了舆论的焦点。Bowen(1953)提出,商人的社会责任是指商人有义务按照社会的目标和价值观所期望的来制定决策、进行决策。从此,企业追求的“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必须承担其他责任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现代企业不仅需要争取财务绩效优异,同时也需要“兼济天下”扮演好一个有社会道德的公民形象。近些年来,政府出台了许多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和指引文件,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或强制或自愿地开始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根据中科院CSR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白皮书(2015)》显示,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越来越强,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数量持续增长,达到1703份。然而企业对于社会责任的承担是否完全受这些“规则约束”的影响,这些“道德行为”是否受某些更深层次因素的影响,是本文探讨的重点。本文关注传统文化等非正式制度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影响,从社会责任的驱动机理研究出发,探索中国传统文化环境在社会责任的履行方面所起到的作用。本文选择2008-2014年深沪上市公司作为初始样本。传统文化环境数据来自手工收集,使用上市公司一定地理范围内孔庙、文庙、寺庙、道观的总数量作为传统文化环境的替代变量。并且本文借用了Carroll(1979)对社会责任的界定,将企业划分为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的强制性社会责任,与承担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的自愿性社会责任。研究发现,传统文化环境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特别是自愿性社会责任的履行,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并且产权性质削弱了传统文化环境对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促进作用。并且进一步将儒家,佛教,道教的不同文化分别对企业社会责任承担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得出了一些不同的结论,证明不同文化对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影响不同。本文的主要创新点:(1)由于非正式制度安排的研究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国内对传统文化的研究还很欠缺,本文运用规范和实证研究方法进行了分析和验证,弥补了国内研究的不足。从以往的公司治理方面的研究扩展到非正式制度领域,从宗教传统的角度对企业决策和行为进行了研究,进一步丰富了公司治理与传统文化关系的相关研究。(2)由于对企业社会责任承担难以评价,国内外学者常常将慈善捐赠,企业环境责任披露质量等某一方面作为替代变量进行研究,或者选取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单独披露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笔者认为这些对社会责任的评价都比较片面。本文借用了Carroll(1979)对社会责任的界定,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强制性责任和自愿性责任,适用性更强,更全面。(3)以往的传统文化环境研究都是以公司附近寺庙数量来替代,而本文增加了道观、孔庙/文庙,对传统文化环境的测量更加全面并更具有替代性。相比采用省份、州或者地区层面的传统宗教数据而产生的自相关问题,本文采用公司层面的文化数据,采用经纬度进行精确距离计算,测算出每一年度公司与特定寺庙、道观、孔庙/文庙场所的距离,作为公司的宗教环境强度的替代指标。同时采用省级层面的数据作为稳健性测试,保证了结果的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