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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告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是不可估量的。当前我国政府对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体制十分复杂,职责权限模糊不清,多头管理、分散监管,监督部门与决策制定部门不分的现象十分突出,造成重复管制和管制不力。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缺失,也给行政相对人带来很多困扰,引发诉讼争端。同时,我国关于户外广告设置的立法也不完善。本文选取了“黔东南州鸿升广告有限公司不服凯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限期拆除户外广告案”来探讨我国户外广告设置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完善户外广告管理的建议,希望有利于实践。本文分为三个部分,通过对案例的介绍,探讨案例所体现出的问题并进行深入分析,最后提出自己的建议来解决这些问题。第一部分主要是对案例进行简要介绍,指出该案争议的焦点和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同时也列出了法院的判决及其依据。这个部分主要是详明地描述该案例,以求全面地展现案件的始末,为第二部分问题的提出奠定基础。第二部分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之上,归纳总结了案例所反映的法律问题,即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的性质认定问题、户外广告设置多头管理问题、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关于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问题。在对问题进行梳理的基础上,也对问题产生的原因作了一定的探讨。第三部分针对案例所反映出的我国政府户外广告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从健全户外广告立法、整合管理体制、完善设置规划三个方面,提出笔者关于完善我国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的若干建议。在我国,各省市不断出台新的有关户外广告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但仍有很多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文采取个案研究的方式,希望能通过生动的事例,对我国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层次探讨,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使政府部门对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能够合法、合理并有序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