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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是我国政社关系变迁的时代性指标。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以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越来越广泛,涉及到民生等诸多领域。政府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将自身承担的部分社会责任外包给社会力量,以此削减政府的扩张,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降低公共服务的成本。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最早的探索模式始于20世纪90年代上海浦东罗山市民会馆并取得良好成效,由此中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茶兴起,拥有广阔前景。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以此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的重要途径,并在全国开展全面推广。但是,随着该领域的众多理论研究及实践成效表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也非万能灵药,在带来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展示出缺点和不足。美国学者唐纳德·凯特尔提出,“竞争机制并不总是一个神奇的处方,虽然竞争能够提高效率,但也并不总是如此。”换言之,竞争的引入也可能会带来诸如“资源浪费”、“低效率”、“责任推卸”等风险问题,制约政府目标的实现。因此,引入市场机制的“热情”过后,我们需要重新审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利弊并回归“在风险,并提出针对性的防理性”思考.,研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存在的潜范路径。本文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基本流程为切入点,以风险管理理论为主要指导,对其流程中潜在的风险进行分析研究。论文主要思路如下:绪论部分主要阐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研究发展现状。通过回顾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提出问题和疑问。第一章,借鉴相关学者己有的文献研究,厘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基本概念包括公共服务、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社会力量。梳理新公共服务理论、委托代理理论、风险管理论,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风险识别和防范提供理论基础。第二章,基于国内相关文献的研究以及与学者专家的交流探讨,提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各流程中的具体风险表现特征。第三章,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风险根源分析。主要是对风险产生的内部根源和外部根源进行详细剖析。第四章,针对购买流程中六个环节存在的风险分别提出相应的防范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