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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苗疆自雍正六年(1728)武力开辟之前,长期被视为“化外之地”。清廷对黔东南苗疆开辟,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即自雍正六年(1727)张广泗讨伐八寨起,到雍正十一年(1733)哈原生平定高坡九股苗为止,经历了五年时间,才将黔东南苗疆以军事平定,最终把“生界”纳入朝廷的管辖之下。但由于武力开发苗疆,清廷官兵肆意虐杀苗民,不尊重苗民习俗,激化了苗汉之间的民族矛盾,导致了一些苗民起事的叛乱。本文以文献资料为基础,通过对开辟背景、治理措施及成效分析,对雍正朝开辟黔东南苗疆的过程进行了复原。本文主要分为如下三个部分进行研究:第一部分(第二章):从“清开辟前黔东南苗疆社会”及“雍正开辟黔东南过程”两个方面,分析了雍正朝“新辟苗疆”以前黔东南苗疆的社会局势。第二部分(第三章和第四章):论述雍正朝对黔东南“新疆六厅”的治理措施。政治军事方面,设置了黔东南“新疆六厅”郡县以及基层社会“土弁”;经济方面,“移民屯田,兴修水利,发展农业”、“发展水陆交通,加强与内地的商贸往来”以及“发展工矿业,引进先进技术”;文化教育方面,大力兴办官学教育、义学教育及大兴科举等措施。文章认为通过上述措施实施,实现了对黔东南“新疆六厅”苗疆社会治理。第三部分(第五章):分析了雍正朝治理黔东南“新疆六厅”地区的成效及局限性。文章认为清廷通过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措施实施,将“新疆六厅”纳入清廷版图,实现对苗疆生界的有效管理;发展水陆交通,加强与内地的商贸往来;大兴文教,移风易俗,促进了苗疆的开化。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清政府向苗民推行儒学教育,其实质上是对苗族人民实行汉化的思想改造,从而来达到维护其统治的目的。总体而言,清政府对“新疆六厅”的治理措施,有效地加强了清廷对偏远地区的管辖,对促进边疆经济、生产力发展,地方教育推广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边疆的稳定和团结,进而有利于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雍正朝对黔东南苗疆所实施的治理措施,是雍正治理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一部分。这不仅为雍正朝治理其他苗疆提供借鉴,而且,也可以当今政府治理边疆民族地区提供历史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