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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全面分析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系统回顾总结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的同时,提出了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和“加快两个市场的建立”,即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和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战略方针。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为我国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的有序流转指明了方向。然而,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剧,土地刚性需求日益增加,土地交易规模越来越大,交易频率也越来越高。在利益的驱动下,失地农民、农村基层组织以及土地受让方等土地流转主体心存侥幸,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展开了土地利益三方博弈,从而导致土地非法流转现象的产生及盛行。在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下,在不影响城市化进程以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的前提下,抑制城乡结合部土地非法流转行为应作为合理有效利用土地的一项重大举措。现阶段,我国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非法流转有愈演愈烈之势,这明显与我国土地政策法规相悖。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非法流转现象的产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包括体制因素、利益集团因素,也包括管理因素。在新的历史时期下,在城市化进程突飞猛进的今天,土地的非法流转行为已成为制约城市健康发展和土地利用有序规划的“绊脚石”。本文的研究穿插了相关案例,用于验证和阐释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过低给失地农民的生活状况所带来的负面性影响,案例的运用也可以在数量层面反映出我国城乡结合部违章建筑的数量以及土地非法流转的数量等等。通过案例的分析和研究,不但可以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改革提供参考,还可以为国家打击集体土地非法自由买卖以及国家耕地保护制度的维护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