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从计划经济时代的摸索到改革开放时期借鉴国外先进管理技术的过程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现有管理模式仍存在着种种弊端,仅依靠技术进步是无法消除的。随着现代工程建设项目日益呈现规模人、专业性强、复杂多元化的特点,我国原有的“四位一体”的工程管理制度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工程建设的需要。所以,迫切需要一种高效的管理新模式来解决工程建设的实际问题,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率。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此举对各地正在进行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试点具有显著的助推作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国家投资体制改革出台的一系列配套改革方案之一。各地试行的代建制,是对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改变委托方式的有益尝试,专业化管理指的是委托专业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委托方式的改变指的是利用激励机制进行的委托代理制度的设计和创新。本文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首先介绍了发达国家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通过对美国、英国、德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的研究和比较,总结发达国家实行专业化管理和相对集中管理的优点,对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和剖析,阐述了实行和推广代建制的必要性。在理论研究层面上,阐述了代建制的理论渊源,并从经济学视角分析了代建制模式的经济特征,探讨了代建制的博弈行为、委托代理关系、制约寻租行为,得出了代建制管理模式在原有管理制度上的创新点、优越性。在实证研究层面上,对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在我国实践中的上海模式、深圳模式、厦门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对三种模式的优缺点进行了阐述。随后分析了代建制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可能的风险,探讨对应的防范措施和解决方案,提出了加强代建制实施的风险控制配套措施,进而说明随着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代建制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领域的优势将更加充分地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