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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节奏加快,使得房屋拆迁越来越频繁。城市房屋拆迁成为我国家现代化进程不能忽视的一个热点问题。同时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谐社会建设的稳步推进,暴露在房屋拆迁中的矛盾纠纷越演越烈。直至2004年,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私人财产权写入宪法,私人财产权才得到真正的关注。在追求统筹城乡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和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和谐理念过程中,《物权法》的出台和《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也在进行中,在实践过程中《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更是备受指责,而这些几种的矛盾要求我们呼唤城市房屋拆迁的法律制度进行更深层次的探讨和变革。本文针对我国现有房屋拆迁规制存在的问题和缺失从宪法、法理、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角度上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并借鉴国外相关的法律制度来提出相应措施,希冀能对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因城市拆迁涉及的规制问题颇多,本文从实践中比较集中的四个规制性问题来论证:第一部分从法理和宪法角度来论证城市房屋拆迁的性质和合法性的基点—“公共利益”;以及对“公共利益”的界定等基础性问题;第二部分城市房屋拆迁程序规制问题,从正当程序下手,来讨论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程序中存在的问题,例如缺失听证程序、相对人参与的程序、强制拆迁不合法性等,并吸取国外的经验,对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程序立法完善提出建议。第三部分则是从拆迁实践中纠纷矛盾最为集中的地方拆迁补偿规制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如补偿的范围标准、补偿确定的程序和估价。从而来建立有利于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程序制度。第四部分分析拆迁中法律关系的性质,给其定位再从实践中的救济规制的现状,从对各种救济手段就行司法审查和扩大救济途径,强化司法救济来完善我国的房屋拆迁救济规制,从而解决拆迁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矛盾,充分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