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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注的是分权化财政体制下地方公共品的供需问题。财政体制作为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关键在于如何通过分权促进地方公共品的供给来更好地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偏好,这需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前提条件:条件一:居民对公共品需求的偏好信息能够得到有效的表达。美国经济学家Tiebout最先开始关注地方公共品的偏好显示问题,认为居民可以通过“用脚投票”的方式来表达对公共品的需求信息,并最终能够形成“市场相似性均衡”。本文在Tiebout模型的基础上,引入不完全市场和交易费用等理论,发现迁徙并不是唯一有效的偏好显示机制,当退出成本过高时,意愿表达就是首选的策略。因此,居民对于地方公共品有着两种不同的偏好显示机制以及在这两种机制之间的选择问题。本文通过温州和台州两地的案例发现,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居民对公共品需求的不断提高和政府有限的供给能力之间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在这种反差之下,居民通过往往各种渠道积极地表达自身的公共品需求信息,各种萌生于体制之外的参与渠道也不断出现。然而,由于非制度化现象的大量存在,如何将居民的偏好表达渠道和当前的政治体制结合起来,是包括温、台两地在内的各级地方政府必须正视并加以解决的问题。条件二:地方政府具有回应性。分权化改革给更加具有回应性的服务供给创造了机会,但是并不必然确保它会实现,需要取决于地方政府的限度和责任,即政府和私人部门之间、政府内部不同层级政府之间是否有着清晰的界限和分工。公共选择学派和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的研究表明,当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下放权力的时候,地方政府逐渐成为相对独立主体,在财权和事权划分清晰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就必须要为自身的事权负责,必须为之取得充足的财政收入。因此,要素在地区间的流动对政府的财政剥削有着很强的制约力,并且激励着地方政府不断地推进市场化来繁荣当地经济。我们从昆山的发展历程中可以看到,财政利益对于地方政府在发展地方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成为我国制度变迁过程中主要的推动力之一。然而,由于财政体制的弱稳定性和外部约束机制的不力,致使预算约束软化,地方政府可以不计成本地安排经济建设性支出和维持日益膨胀的政府开支,却将当地居民的公共品需求偏好放到次要的位置。条件三:政府职能的实现具有相应的财力保障。只有合适的财力安排才能保证公共品的有效供给,为此,地方政府必须拥有一定的财权和财力来满足其开支需要,中央政府也有必要通过一定转移支付来纠正外部性、解决纵向和横向的财政不平衡。就我国的实践而言,当前义务教育筹资机制的表现出过度地方化和多元化的趋势。虽然地方化和多元化的筹资机制极大地缓解了上级政府的财政压力,但这是以牺牲公平和效率为代价的。一方面,由于各地方政府的筹资能力不同,预算外财政对地区间教育差异有明显的拉动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地方政府收入来源的多元化,预算对于地方政府的约束有着不断弱化的趋势。为了更好地满足当地的公共品需求状况,必须深化改革当前的转移支付制度和地方预算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