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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社会建设工程,这项工程的建设涉及农村社会的各个方面的问题,必须在正确合理的思想指导之下,统揽农村社会的全局,有条不紊地进行。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代领导人在总结国际国内对发展问题的艰辛探索的基础上,做出的适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要求的正确抉择。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也应当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顺利进行。 发展观决定发展目标、发展道路和政策选择,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有什么样的发展方式及相应的行为后果。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必须针对农村社会中突出的问题,不断地更新发展思路。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在农村地区“促发展、建和谐”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并且取得了辉煌的成果。通过对这些成果和现实一些农村问题的思考,本文认为: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应当发展农村经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的经济地位;确立农民在村民自治的自主地位,提升农民的政治地位,不断缓和村民与村干部的矛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保证农民“生有所靠、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解决他们生活的后顾之忧;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让广大农民群众在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基层民主建设带来的民主自由的同时,更要在这些条件下拥有无忧无虑的生活、住上宽敞整洁的住房、吃上健康的食品、喝上清洁的水,还要享受明媚的阳光、呼吸清新的空气。 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战略,才能在广大农村地区逐步实现“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