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将乡村建设提高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上,建设什么样的乡村,怎么建设乡村,成为了国家、社会和学界热议的话题。乡村社区营造作为一种乡村建设方式,起源于上世纪60年代的日本,在日本和台湾地区的乡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中诸多经典案例更是成为了广大乡村地区争相学习和效仿的对象。多中心治理理论起源于西方社会,最初是为了解决公共事物的治理问题。美国著名的政治经济学家文森特·奥斯特罗姆认为公共事物的治理应该建立“政府—市场—社会”的“多中心”治理模式,通过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力量的平等参与、竞争协调、互补合作,来有效地克服由于政府或市场的“单中心”治理方式导致的失灵现象。后来,多中心治理理论进入国内学者的视野,被应用于更加广泛的领域,乡村建设就是其中之一。本文梳理了乡村社区营造和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内涵,对多中心治理理论在乡村社区营造中的适用性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本文对乡村社区营造中的多中心和营造原则进行了界定,认为政府部门、村民组织、社会团体、设计师和外部企业是乡村社区营中的五个中心,自主性、系统性和可持续性是多中心治理理论视角下的乡村社区营造原则。基于此,本文构建了五个中心参与乡村社区营造的路径。此外,本文以社区营造中的“人、文、地、产、景”五个维度为框架,结合浙江省衢州市芳村镇的社区营造案例进行实证研究。首先,在五个维度上对芳村的现状条件进行评估,明确其发展基础和现有短板。其次基于目前存在的问题,在五个维度上对芳村社区提出了具体的营造策略,并对营造工作中多中心的参与路径进行了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