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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了进一步开发白木香叶的应用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GB15193-2003)》的相关要求,对其提取物的急性与亚慢性毒性、遗传毒性以及致畸性进行毒理学安全性评价,以保证白木香叶提取物的食用安全。方法:1.小鼠急性毒性试验:该试验采用最大非致死剂量法,即以30.00g/kg·bw剂量的受试物对20只健康昆明种小鼠(雌性各半)一次性经口灌胃,连续观察14天,记录小鼠的中毒表现和死亡情况2.Ames试验:采用经鉴定符合要求的鼠伤寒沙门氏菌组氨酸缺陷型TA97、TA98、TA100、TA102菌株进行试验。体外代谢活化系统采用多氯联苯(PCB)诱导的大鼠肝微粒体酶(S-9)。试验设五个浓度组,分别为5000μg/皿.1000μg/皿、40μg/皿、8μg/皿同时设自发回变组、溶剂对照组和阳性突变剂对照组。每个浓度组设3个平行皿,整个试验在相同条件下重复一次,并记录回变菌落数。3.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取50只健康KM小鼠(雌雄各半),采用两次经口灌胃法,中间间隔24小时。高、中、低剂量组分别设为10.00g/kg·bw、5.00g/kg·bw和2.50g/kg-bw。在末次灌胃白木香叶提取物后6小时用颈椎脱臼法将动物处死,每只小鼠计数200个嗜多染红细胞,同时计数成熟红细胞的数量,计算嗜多染红细胞与成熟红细胞的比值(PCE/NCE)。每只小鼠计数1000个嗜多染红细胞进行评估,计算微核发生率。4.小鼠精子畸形试验:取25只健康雄性KM小鼠,分别以剂量为10.00g/kg·bw、5.00g/kg-bw和2.50g/kg·bw的白木香叶提取物对小鼠进行经口灌胃,每天1次,连续5天,在末次灌胃后的第30天将小鼠处死,每只小鼠计数1000个结构完整的精子进行评估,计算畸变精子发生率。5.传统致畸试验:取健康性成熟SD雌性大鼠120只,雄性大鼠60只,雌雄按1:1同笼。分别以剂量为15.00g/kg·bw、10.00g/kg-bw和5.00g/kg-bw的白木香叶提取物对受孕的大鼠于受孕的第7-16天每天灌胃,于受孕的第20天将其处死,解剖观察孕鼠胚胎毒性指标及胎鼠生长发育指标。6.大鼠90天喂养试验:取80只健康SD大鼠(雌雄各半),分别设对照组和3个剂量组(即5.00g/kg-bw、10.00g/kg·bw、15.00g/kg-bw),每组20只动物,分别用蒸馏水和不同浓度受试物灌胃染毒,每天经口灌胃一次,连续90天。分析白木香叶提取物对大鼠的体重、进食量、血液学指标、生化指标、脏器重量、脏体比的影响,同时对大鼠进行大体解剖,观察主要脏器的组织病理学变化。结果:1.白木香叶提取物对昆明种雌、雄小鼠的最大耐受致死剂量(MTD)大于30.00g/kg-bw,其急性毒性属无毒级别。2.Ames试验、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以及小鼠精子畸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未观察到白木香叶提取物的遗传毒性。3.各剂量组的孕鼠体重增长、黄体数、着床数、活胎数、卵巢重、子宫连盘重、胎盘重,胎鼠体重、体长、尾长、死胎及吸收胎的发生率、以及胎鼠外观、骨骼及内脏发育等指标与对照组比较,其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4.白木香叶提取物90天喂养试验期间,动物生长发育情况良好,各剂量组大鼠的体重、增重、食物利用率、生化指标、血常规指标、脏器重量及脏体比与对照组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大体解剖和组织病理学检查没有发现明显的由白木香叶提取物导致的异常改变。结论:白木香叶提取物未见急性毒性与亚慢性毒性、遗传毒性以及致畸性,白木香叶可作为一种新资源食品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