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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一词从字面上,是指“绕开”、“逃避”。本文研究的是国际贸易反倾销法中的规避,因此规避指绕开或避免被征收反倾销税的方法。目前组装规避是规避反倾销措施最主要方式,该规避行为故意变更倾销产品的原产地来实现逃避进口国的反倾销措施。美国和欧共体制定了完善的原产地规则,用来认定存在规避嫌疑产品的原产地。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仅在第10条引进反规避条款,立法过于粗糙,实践性不强。有鉴于此,本文对反倾销反规避中的原产地规则问题进行了研究。总体来说,本文主要采用案例分析法、实证法等研究方法,分为四个部分对我国反规避中的原产地规则这一问题予以论述。第一部分,规避和原产地规则的一般概述。该部分主要介绍了倾销、规避、规避的种类、原产地规则及其在反规避中的重要性。第二部分,分析我国反规避中原产地规则的立法以及在反规避中原产地规则存在的问题。我国原产地规则在反规避中的问题有:第一,原产地认定标准低,缺乏根据产品的性质制定原产地标准的规定;第二,立法粗糙导致法律在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第三部分,介绍域外反规避中原产地规则立法概要。该主要是介绍美国和欧共体的立法情况,同时笔者对此进行评析。欧共体和美国在组装规避中对产品原产地认定,可以归纳为三个特点:首先、针对规避行为,建立了完善的特殊原产地规则,该原产地的制定以合理、有效保护国内产业为目标;其次,欧美在组装规避行为中,调查机关对产品原产地的判定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最后,扩大了组装规避的适用范围,包括可适用的地域范围扩大和规避行为主体的扩大。文章的最后一部分是完善我国原产地规则实现反规避之思考。该部分先阐述完善我国原产地规则之依据,理由如下:第一,完善我国原产地规则是实现反规避的必要选择:第二,原产地规则制约规避行为是合法的;第三,完善原产地规则中的反规避条款满足我国反规避的需要。最后文章对如何完善原产地规则提出了新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