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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单独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独特的股权结构和国有企业传统的治理经验,决定了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的特殊性。在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国有独资公司治理暴露出很多问题,如出资人职责不清,政企不分,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等。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的核心,如果没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就不是一个优秀的公司,进而直接影响公司的竞争力。完善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有益借鉴,对于增强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图尝试在分析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本文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包括研究意义和研究内容。第二部分,我国国有独资公司及其治理结构。首先,概述国有独资公司法律概念,并对国有独资公司的性质和特征进行分析。指出国企改革并不是盲目的股份制改造、追求股权多元化,国有独资公司在特定范围内有其存在的必要,认为国有独资公司应朝着公法人公司方向发展。其次,分析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解析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的特殊性。第三部分,我国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现状。主要指出我国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不顺、政资政企依然不分;董事会不规范;监事会存在问题以及监督资源分散影响监督效果;经理层激励约束不足;党组织没有正确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职工民主管理形式化,缺乏完善的制度保障等。第四部分,完善我国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在上述分析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现存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具体的完善对策: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构建人大直接监督国有资产,独资型国有控股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自主经营;完善董事会建设,在国有独资公司中引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完善监事会制度,增强监事会履行职责能力,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规范经理层收入分配,建立竞争性经理人市场,加强对经理人的监督控制;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下依法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完善党组织在党管干部、参与重大决策和监督方面的职能;重视职工民主管理,完善职工会、职工董事和监事制度。最后从完善公司治理立法、司法保障和培育公司治理主体法律意识等方面提出法律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