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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动态均衡研究及跨市场交易的避险套利行为,一直是衍生性金融商品研究者的重要研究课题。有的学者着重于评价模式之建立,如Fisher Black与Myron Scholes於1973年,提出所谓的“Black and ScholeS选择权订价模型”交易人对於选择权评价的方式虽然重视,但是他们更想知道的事如何运用选择权的买卖策略来获取资本利得,但在相关研究上,对於此领域的研究却不是很完善,所以本文将对选择权与现货标的的评价方式透过策略的运用,重新评价,以台湾选择权市场为研究物件,仅就策略性操作是否有其获利模式进行研究。
依投资理论,交易人从事风险性投资最主要的目的在於赚取资本利得或利息收入,而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的目的亦同,主要在於从预期现货商品的未来波动中,获得投机的资本利得或套利的价差所得,但现货股价的波动应是呈现随机漫步理论,所以纯以机率论所做的理论价格和真实价格之间,亦产生误差值;也应不易从中获利,再则因真实价格所反应的是当时市场交易人的心理状况、讯息回肴行为及各种因素的综合结合,所以选择权交易中的权利金是一随着股价波动而呈现持续性变动的价格。在目前的研究中针对动态性的选择权商品的各个履约价间之权利金差距是否呈现规律性的动态平衡,很少为研究所重视。所以本文冀希将实务研究导入选择权交易中的各个履约价和其相关权利金间是否存在一必然关系性来做为研究目的,也冀希从研究中找寻一可行性之套利策略以探求市场异贤陆之价格误谬进行套利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