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中国这一农业大国,农民的利益与国家的发展息息相关,而农民的健康问题,又与农民利益有着重大关系。农民的健康关系着整个国家的民生工程建设,也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体系的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以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农民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这一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集体所有制经济下起到了相当巨大的成效,为当时农民就医提供了很好的保障。但随着集体所有制经济制度的瓦解,农民们一直深受其利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被时代所淘汰,我国的农村医疗保障陷入了一种真空的状态。直到二十一世纪初,一种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才在中国开始运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文简称“新农合”)属于农村社会保障的范畴,在政府的组织和引导下,农民可以自愿参加,其基金由农民自筹部分、省财政补贴、中央财政补贴三个部分构成。新农合以大病统筹为主,兼以门诊补偿为辅,旨在解决农民看病贵和难的问题。这项制度的建立,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为了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通过统筹资金,合理分配资源,为农民解决最基本的医疗需求,减少农民因病致贫的概率,是民生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同时,在我国农村广泛开展新农合,有利于解决中国农村卫生投入不足的问题,有利于提高农村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农村卫生服务的协调发展,对持续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切实解决“三农”问题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大意义。但是,新农合制度自问世以来还不足10年的时间,虽然已经起到了相当巨大的作用,但毕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还有值得改善之处。正是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才使得本文的研究存在意义。在经济相对落后的贫困地区和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少数民族地区,新农合存在的问题更显得明显和亟待解决。那么,找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地区来进行专项研究,就变得尤为重要。此篇论文所研究的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下文简称“寻甸县”),就是一个少数民族区域自治的贫困县,就是一个探讨新农合改进方法的绝佳特例。目前国内对于新农合的研究相当之丰富,其中对于新农合政策、筹资、补偿、满意度、可持续性等方面的研究,都呈现出一片百家争鸣的景象,对于以上每个方面,专家学者们的分析也相当的科学与到位。但在研究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专门针对一个较小区域进行新农合全面的研究还十分缺乏,这样的资料往往只能在当地政府的官方调查中找到。笔者相信这样的研究可以给决策者和研究者以更好的启示,更好地推动新农合发展进程。另外,笔者在对寻甸县新农合的调研中主要采用了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与入户访谈法等研究方法。在研究寻甸县新农合政策之前,笔者先学习和分析了现存的文献资料,在初步了解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方面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开始自己的研究。这些文献主要包括政府政策文件、官方统计资料、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等。另外,在调查寻甸县新农合农民参合情况、政府宣传力度、农民满意度及农民对于新农合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笔者采用的是问卷调查辅以入户访谈的方式。采用问卷调查法,主要是考虑到问卷调查法较为节省人力,能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信息,而且这些信息较容易量化于统计,可以很直观地对结果进行分析。而辅以入户访谈法,主要是由于一对一的访谈可以更好地倾听农民心声,更好地获知他们对于新农合制度的看法,所得到资料更为完整丰富。加之在寻甸县这样的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很大一部分文化水平较低的农民并不适用于问卷调查法,而入户访谈法就大大弥补了问卷调查法的诸多不足,使调查更具代表性和准确性。在笔者的调查中,还采用了奖励与沟通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从而提高了调查的应答率。如前文所述,本文是要运用多种评价方法,对一个较小区域进行新农合各个方面的研究,从政策上评估农户参合率、基金筹集、补偿方式、报销程序、管理机制五方面,从农民口中评价该区域新农合的实施现状,为新农合制度的完善提出理论依据。在进行研究时,又针对寻甸县实际情况和调查需要,深度结合问卷调查法与入户访谈法,让它们优势互补、各尽其能。在以往的研究中,笔者发现将农民满意度作为评价新农合优劣的方法来进行研究的文章很少,大部分这方面的研究都是围绕着如何提高满意度,影响农民满意度的因素探讨来开展的,因此本文的创新点就是结合农民看法以及数据上显示的问题来揭示出云南省寻甸县新农合存在的问题。笔者发现,寻甸县新农合所存在之问题主要集中于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的管理等方面。定点医疗机构主要存在未按标准补偿,定点医疗机构病历书写不规范、不及时,挂病历住院严重,部分住院费用被分解至门诊,收费不规范、不合理等问题;新农合管理方面主要存在贫困人口界定人为操作大、各级保费收缴机关把关不严格、医疗证办理难等问题;除此之外还存在基金未完全到位、对特困人员政策有效性不高、乡级医疗机构利用率不高等问题。此外,农民对于新农合的满意度虽然普遍程度上来看比较高,但是也存在着诸多不满意的方面,这些不满意主要集中在:宣传力度不够、有强制纳入情况、报销比例稍低、政策的上行下达人为操作大等。对于调查中每一部分的统计数据,笔者都给出了直观图表并加以说明,读者可以很好地看出寻甸县新农合的运营现状。另外,对于问卷调查中所涉及的每一个方面,除了直观图表外,笔者还举出典型案例,以农民自己的声音来说明问题。针对在调研中发现的种种问题与不足,本文最后给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笔者相信这些问题与不足并非仅出现于寻甸县一个地方,而是新农合运营中的普遍问题,只不过在特定区域凸显程度不同。所以,文末部分才是本文希望得到关注和改进的地方。首先政府还是应该健全新农合制度,增强其惠民性。要做到这一点,政府应就新农合建立多层次保障体系。也就是说,针对不同收入层次的农民,建立档次更为明显的补充医疗保险。这样可以解决特困户们的就医难问题,伎他们不会再为各种高额自费项目而放弃医疗。而且笔者认为,只有更加完善的法律保护,才能使得新农合制度更加完整,施行更加到位和有效。立法保障农民参合利益,规范各级新农合工作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工作,才能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才能更好的保障弱势群体享有其权力的能力。此外,新农合的各种配套制度也许同时完善,从而更有力地约束相关医疗机构,和通过加大药品监管力度来控制药品价格。其次,新农合机制亟待健全。政府应加强对新农合筹资基金的监督管理,避免新农合资金被套用,避免定点医疗机构将部分住院费用转移到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病历书写不规范、不及时却造成监管部门审核困难,监管方监管困难,基金使用方又使用手段套用资金,导致新农合资金外流,使农民蒙受损失。政府应该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的监管,确保钱账分管,另一方面要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行为,要求医院方面要及时并完整的书写病历,审核人员要认真对待审核,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绝不姑息,这样才能保证新农合资金的安全性。健全新农合机制,政府还应该加大新农合宣传力度,使农民真正知晓和了解这一制度,并且加大他们对监管这一制度实施的积极性,允许农民参与资金流向的监管。笔者认为,人才的匮乏、相关人员政策知识与技术的不到位也是导致新农合机制缺陷的一个因素。所以,政府还应想办法提高新农合执行人员的素质,加大投资组织较多培训,引入高端人才。再次,就是应该提高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尤其是乡级以下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要做到这一点,笔者认为还是应该从加强监管、引进人才、重视培训、改善设施这四方面下手。最后,政府和专家学者应该积极合作,去探索更完善的筹资机制和补偿机制。相信这也能为新农合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找到一条新路子,让新农合制度更好地服务于民。笔者相信,国家一定会秉承服务于民的宗旨,把农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更加完善针对农民群体的医疗制度,以更好的体系来保障农民群众的健康,这一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