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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在中国实施二十年以来,大大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发展,同时,也产生和积累了不少问题。其中,出口应退未退税款基数越来越大,不但给中央财政带来不小的压力,而且给出口企业造成了巨额应收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到了很多出口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除此以外,各种花样翻新的出口骗税案件也不绝于耳。出口退税问题引起了国内越来越多的学者的重视,探讨如何完善和健全中国的出口退税体制,如何使中国的出口贸易和众多的出口企业受益于科学、规范的出口退税体制,这些也都是本篇论文研究的重点。 出口退税是中国外贸体制的一项基本制度,随着国内经济条件的不断变化,出口退税率总体上不断下调,间接的增加了出口商品的成本,抑制了出口。由于中国特殊的贸易地位和贸易条件,采用整体下调出口退税率来代替人民币汇率升值,从而限制出口的作用也表现的日趋明显。 出口退税的基础和对象是国内产品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所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中国以增值税为主体。如果出口商品从生产、流通到出口过程中没有课税,那么也就没有出口退税的必要。新中国建国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进行的一系列税制改革,特别是增值税的实行,构成了出口退税的基础和退税的依据。 出口退税机制主要表现在出口退税与中国的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紧密联系和相互作用。一方面,出口退税政策是国家根据国内的宏观经济形式和各地的生产和出口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和实施。另一方面,出口退税政策实施过程中,对生产和出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会直接发生作用,进而又会问接的对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式产生影响。因此,出口退税政策表现为阶段性政策,需要不断的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调整。 研究中国的出口退税机制,有助于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定出口退税政策,平衡东西部出口企业的利益,促进我国出口企业的发展;有利于中国的产业结构升级和促进对外贸易体制改革,促进对外贸易出口,协调经济发展。 本论文共分为四部分和一个附录,前四部分着重出口退税理论的分析和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