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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最早产生于20世纪中期的美国,为纳税人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是国际税收管理的发展趋势。随着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及税收征管改革的推进,纳税服务已成为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得到了很大发展。但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税收执法实践偏重于执法和管理,过分强调纳税人义务,相对忽视纳税人法律地位及合法权利,致使纳税服务工作一直以来处于较低发展阶段,服务水平也还停留在较浅层次,滞后于纳税人日益增长的纳税需求,离纳税人的预期目标或期望值还有很大差距,这些客观现实使纳税服务成为我国当前税收领域积极研究的重要课题,而优化纳税服务也关系到纳税人权益保障、政府形象塑造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纳税服务作为税务部门最基础性的工作,是支撑整个税收工作运行的塔基,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经济的纳税服务,不仅是为了更好地保障纳税人权利的实现,也是为了最终促进纳税人依法有效履行纳税义务。本文基于纳税人权利这一纳税服务的落脚点,结合现代公共管理的一些理论思想,通过比照国内外纳税服务发展状况,认为我国纳税服务发展中之所以存在种种问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国缺乏纳税服务形成的文化土壤,既没有相关理论做依据,又不重视纳税人权利,致使纳税人及纳税人权利长期以来没有得到应有尊重。基于我国纳税服务的发展现状,文章重点分析了我国纳税服务实践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纳税服务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出了今后优化纳税服务的建议。建议突出理论对实践的巨大指导作用,强调纳税人权利保障的重大现实意义,同时将信息化标记为现代纳税服务的时代特征,与发挥纳税中介组织作用一起共同成为推进我国纳税服务工作不断成熟的发展方向。面对新的税收形势,更新纳税服务理念,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纳税人权利,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是今后我国纳税服务的前行方向,“为纳税人服务”也将是税务部门构建现代税收征管新格局的基本理念,只有优化纳税服务,才能真正起到稳固税收征管体系塔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