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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政府的收支活动,集中一部分资源,用于履行政府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财政有三个方面的含义:财政分配的主体是國家或政府,财政的分配对象主要是剩余产品,财政分配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我国的财政担负着四个方面的职能,即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调控经济职能和监督管理职能。因此,财政活动对于一个地区的社会和谐发展和经济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财政收入作为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它的规模和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政府经济政策的实施。发展经济是增加财政收入的根本途径。财政政策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无疑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过程中,担负着重要职责,也应当发挥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东营依靠其优良的投资环境和资源优势,在经济建设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位居全省第八位,人均收入全省第一。东营已经成为黄河三角洲的中心城市,并且仍然具有独特发展优势和巨大开发价值。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山东省东营市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财政实力不断增强。东营财政收入由2001年的17.87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04.88亿元,为东营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为黄河三角洲的腾飞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但与此同时,作为石油城市,资源型城市共有的结构性、功能性和生态性矛盾,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东营的可持续发展,东营的财政经济运行也受很多制约因素和影响。居安思危,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和分析财政运行的问题和不足,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研究探索如何合理利用财政资源,为东营社会和谐发展和经济可持续增长提供支持,是极为具有意义的。本文首先分析东营经济发展的现状及特点,经济发展水平和结构对财政收入有重要的影响,之后分析东营财政收入的特点与情况,财政收入的结构是对经济结构的反应,在此基础上分别从促进三大产业发展、技术创新、区域均衡发展、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财政政策的支持重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节能降耗,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对外贸出口企业扶持,保基本生活、医疗,支持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建设等。由于东营特殊的经济形式,财政经济运行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面对困难和挑战,我们进一步转变思路,树立“大财政”的理财思路,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解放思想落实到“强市、兴财、富民”上;以财政改革为主线,把更新观念落实到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上;以转变作风为动力,把实现跨越式发展落实到强化财政保障职能、研究支持地方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上,推动各项财政工作实现新的跨越。概括地说,就是最大限度地为东营谋求最大的经济利益,最大限度地为社会提供最多的公共产品,最大限度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最强的财力保障,努力构建“阳光财政”、“和谐财政”、“平安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