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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监禁被认为是仅次于生命刑的最残酷的自由刑,在世界上废除死刑呼声越来越高的今天,在很多国家,终身监禁正成为刑罚体系改革中用来替代死刑的主要选择。终身监禁制度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定性和适用规定较少,理论界也存在很多分歧。因此,对终身监禁进行定性和适用的分析显得格外重要,而终身监禁也因其没有回归社会的途径而饱受争议,能否为终身监禁引入救济途径也是备受关注的问题。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阐述终身监禁研究制度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概述国内和国外的研究现状,说明主要的研究思路和探究方法。第二部分,从概念和法律定位两个角度对终身监禁的概念进行分析。首先从词语层面理解终身监禁的概念,得出终身监禁是将犯罪分子关押在某地剥夺其自由直至其自然生命终结的一种刑罚。其次分析终身监禁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刑法修正案中的终身监禁不是新的刑种而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缓改判无期徒刑后,永久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的具体执行措施。第三部分,终身监禁的设置依据。设置依据包括法理依据和刑事政策依据。通过从法理与政策的角度进行论证,认为从制定的法理根据来看,终身监禁大体符合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需求,从刑事政策角度也回应了我国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要求,因此是具有正当的设置依据的。第四部分,域外法的介绍。通过考察美国和欧洲大陆法系国家对终身监禁的规定,首先介绍了现存的两种不同的终身监禁即可以假释的终身监禁和不可假释的终身监禁,然后从立法的沿革和现状分析了终身监禁等适用罪名以及适用中的特殊之处,最后总结了终身监禁的立法经验。第五部分,终身监禁的立法构想。首先,进一步细化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适当扩大其适用范围,其次,对于终身监禁的溯及力,要以依照修订前刑法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还是应当判处死缓为界限分情况讨论,最后,终身监禁可以基于重大立功而停止执行并建议引入赦免制度作为终身监禁的一种救济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