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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2012年3月14日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第二章中新增第八节“技术侦查措施”对技术侦查措施予以规定,这一举措弥补了技术侦查在我国立法上的空白,是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需要,是侦查程序法治化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推进我国刑事程序法治化进程。但立法并没有明确对技术侦查的法律规制进行规定,这不利于技术侦查的实施和人权的保障,需要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只有认清问题,找准矛盾,才能合理准确的对技术侦查进行法律规制。因此,本文对技术侦查给刑事司法制度带来的挑战、技术侦查的立法缺陷及具体适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技术侦查法律规制的具体构想,以达到更好的指引技术侦查立法与司法实践的目的。本文包含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问题的提出。首先介绍了技术侦查在我国产生的背景和原因,技术侦查的相关立法规定,并对技术侦查的概念予以界定。其次从比较法视野上对技术侦查研究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当前研究存在的问题,并对本文的研究主题予以明确;第二部分对技术侦查给刑事司法制度带来的挑战进行了分析,分别从技术侦查对中国侦查中心主义的侦审关系模式的威胁、技术侦查对公正审判权的挑战、技术侦查与隐私权的冲突三方面对技术侦查给刑事司法制度带来的挑战予以剖析;第三部分深入探讨了技术侦查的立法缺陷和具体适用中存在的问题。首先从没有完整的体现立法目标、没有很好地贯彻基本原则、技术侦查内涵和种类界定的缺失、技术侦查适用程序中的具体问题、技术侦查的证据使用问题几个方面对技术侦查的立法缺陷予以分析。其次探讨了我国技术侦查在具体适用中存在的几方面问题,即超范围使用问题和程序性问题突出、缺乏有效的监督程序、权利救济与制裁机制缺失、所获材料的使用存在许多问题等;第四部分对技术侦查的法律规制提出了几点不成熟的回应和构想。主要从技术侦查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技术侦查法律规制的具体构想两大方面来对技术侦查的法律规制予以构想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