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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进入公众视野已有多年,在我国早已不是一个新生的群体,并且,这一特殊的弱势群体人数还处在扩大趋势中。留守儿童现象是中国城镇化过程当中无法回避的话题,在任何一个国家,解决一个庞大的人口城镇化问题都很难。我国存在比较明显的城乡差距,农民要解决增收的问题就要进城打工,这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生活状态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迫于城市生活费用的高昂,将孩子们留在农村,或由祖父母看管,或宿在其他亲戚家,我们称之为“留守儿童”,另一种是为了更好地照顾孩子,跟随父母进入城市,我们称之为“流动儿童”。这两种模式下的儿童都面临着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中会面临很多困境,成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的社会弱势群体。由于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地区较差的生活条件,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引发了社会的关注,对于他们权利保障的问题也已经成为重大社会问题。因此,本文主要分析农村留守儿童的权利保障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为了优先发展重工业,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形成城市和农村居民两种人,农村居民为了维持收入和需求之间的平衡,大量人员进城务工。他们与子女“骨肉分离”的现象不断涌现,由此衍生而来的问题也日益突出,让我们不得不重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不断爆出的农村留守儿童在身体和心理以及其它方面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问题,是法律界都在关注的话题。理论界关于留守儿童的监护权、受教育权、人身权等权利已经有了较多的综合性研究,但是实践中依旧屡屡发生留守儿童权利受到侵害的案件。本文主要针对留守儿童享有的权利在保护和实现方面进行研究,旨在提出对现有法律制度予以完善和细化的建议,以期构建一个能够切实维护留守儿童权利的保障机制。对农村留守儿童权利保障问题的完善与思考,有利于法治进程和儿童健康成长,促进中国法治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试图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研究,提高大家对于此类人群的重视,调动全社会的资源,引导全社会来关注这一特殊群体,让他们在健康的环境下成长起来。虽然留守儿童问题不会在短期内得以解决,但我希望借由这一系列探讨,让留守儿童获得更多的关注,能够逐步像大多数儿童一样享受同等的权利。据国务院摸排数据显示,目前,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为902万人(1)。数据显示,农村留守儿童的人数有所减少,但902万也是一个庞大的数据,留守儿童的成长与教育是城市化建设引发的一个问题,他们的成长关乎着我国的未来,关于如何引导农村留守儿童更好的成长更是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我国对留守儿童权利保护存在不足,需要我们给予大量关注。本文以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利的理论依据为前提,从当前留守儿童权利保护的现状入手,在分析问题及其成因的基础上做出讨论。全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论组成。正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留守儿童进行概述,通过这一部分我们可以得知研究留守儿童的背景和意义,接着通过对国内外的比较,分析我国和国外在儿童问题的处理上的相似和不同之处。第二部分,对留守儿童的成因以及留守儿童权利需要得以保障的原因进行分析,从而使本文的脉络看起来更为清晰。第三部分,通过列举,分析我国在对留守儿童权利保护的问题上出现的不足之处,例如法律规定的不细化。第四部分,提出有效对策,在立法中明确保障留守儿童的权利,从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这几个角度来分析如何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权利,把保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