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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监管体制改革是为了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由于受经济转轨时期中的利益摩擦影响,以及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进程的牵制,现行的国有资本监管体制中尚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论文以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为研究的理论依据,以中山市国有资本监管体制为例子,对国有资本监管体制中主要的存在问题以及成因进行深入剖析,其弊端主要归纳为两个方面:国资委定位缺陷,国有资本委托代理结构不完善。本文还介绍了西方国家国有资本监管体制的情况,总结其主要做法是:建立有效的监管模式、对国有资本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合理的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等。
针对目前国有资本监管体制的不足之处,借鉴外国的管理经验和启示,提出五个国有资本监管体制创新的思路:一是明确界定国资委的职责、权利和义务,重塑国资委内部的运行机制;二是通过调整管理层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来重构国有资本委托代理关系;三是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四是建立对国资委履行国有资本监管职责的监督机制,完善国有资本监管的信息披露制度;五是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监管法规体系,保障国有资本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