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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本文,目的有二:一是为宏观农村经济史研究提供一个区域性样本。宏观的一般规律寓于个别区域之中,区域研究实有助于为宏观研究夯实基础。鉴于迄今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洞庭湖区农村经济研究较为薄弱,本本不仅有助于丰富湖南一隅农村经济研究的内涵,也可夯实全国范围农村经济史研究的基础;二是为人们深入认识近代湖南农村经济状况提供参考。本文分为8个部分。绪论部分交待选题缘由、研究对象、研究时段、研究现状、研究思路、选题内容、征引资料,以为正文铺垫。第一章主要介绍洞庭湖区平坦的地势地貌,辽阔的洲土与垸田,丰富的水资源,“五方杂处”的移民社会,既纯朴勤俭又铺张浪费、既积极进取又消极厌世、既务实文迷信的民情风俗及其对湖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双重影响。第二章主要论述洞庭湖区单块农田面积的缩小及价格的涨落趋势,经营规模的小型化,农具的简陋、匮乏及配置的阶级、阶层差距,耕牛数量的起伏及占有的阶级、阶层差异等,展示湖区农业生产条件的基本状况。第三章主要分析洞庭湖区农村土地占有关系的缓慢集中和不同区域土地占有的差异;由于土地使用形式多样、租佃关系盛行和大量公田、寄庄田用于出租、土地典当等原因导致的土地使用的相对分散。第四章主要阐述洞庭湖区农村土地租佃中较为简单的流程、契约;租佃期限虽未载明但实际很长;每亩租额约200斤,租率53%i押租形式随着南京国民政府货币政策的变动而经历了由铜元、光洋到法币再到稻谷的变化;押租呈加重的趋势;押租种类灵活多样,分为常押、轻押重租、重押轻租、加押减租、伴进佃规、庄息、二东君等。第五章主要研究洞庭湖区农村集市的数量、密度及其影响因素、类型与特点。湖区集市发展呈“抛物线”式的发展态势,至20—30年代集市数量发展达顶峰,1936年至1948年,总体数量减少。集市兴衰受战争,堤垸修建、溃决,水路、陆路变化以及水灾等因素的影响。此一时期农村集市分为三类:农副土特产一般性集市、农副土特产专业性集市、农副土特产品与日用工业品交换的中转集市。以依江傍河树形分布为主,逐渐向沿公路、铁路直线分布过渡;以定期集市贸易为主;季节性强,淡旺季节分明;以农副土特产为主,逐渐向以农副土特产与日用工业品兼而_有之过渡;以区域内流通为主,对外影响力不大。第六章主要探讨洞庭湖区民间借贷的来源、农家负债率、借贷形式、借贷利率的变动。湖区民间借贷来源狭窄,以私人借贷为主;农家负债率呈“低—高—低”的发展趋势,均说明农民的贫困;借贷形式多样,以现金借贷与实物借贷为主;借贷利率居高不下,并形成以现金借贷利率和粮食借贷利率为主,互助性质的合会借贷利率为补允的利率体系。第七章主要讨论湖区农民的家庭收支结构与水平。湖区农家收入分农业收入和副业收入两部分,收入来源仍以种植农作物收入为主副业收入以养殖家畜、纺纱织布、编织、打柴为主。农家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随符地区的情况不同刊及阶级、阶层的不同而显著区别。湖区户均稻谷收入近3800斤,人均约510斤。农家收入阶级、阶层差异呈“金字塔型结构”,其中地主、富农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较小,收入水平却最高。农业生产费用主要包括种籽费、肥料费、耕牛费、农具费、人工费(雇工费)以及杂费等项,30年代约占农家农业产值的30%,40年代约占农家总收入的10%,其中以席工、肥料支出为主。地主、富农每亩生产费用远高于中农、贫农。农家生活消费支出由地主、富农到中农、贫农逐渐递减,同一阶层亦有差别。40年代人均生活消费平均约占总收入的65%。各项生活消费中以大米为最,平均约占人均生活消费总额的70%-0%左右。其他支出包括地租租额、人情、祭祀、生病、婚丧、做新房、小孩教育、还旧债、灯油费等项开支,占总收入的8%上下。赋税支出包括田赋以及符种苛捐杂税,尤以田赋附加、堤费负担较重。赋税开支占每户农业收入的比例,1936年为12.66%,1948年为14.64%。总体而言,农家收支相抵后呈入不敷出的状态,农民生活日益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