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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持股变动规则一般指的是“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份达到临界点以及后续增减持达到一定比例时,其应在特定时限内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并向市场披露”的规则。我国《证券法》(2019)对大额持股变动规则作出了修订。在我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当下,有必要在总结过去20年的实践经验后,探究其中的不足,并为未来的制度运行和改进提出建议。本文以我国现行大额持股变动规则作为研究对象,结合域外国家立法、国内实践案例、立法历史与现状,分析我国大额持股变动规则的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具体而言,本文由以下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系制度基本介绍。本章首先界定大额持股变动规则的概念,结合最新的《证券法》修订及相关立法情况,对该制度进行介绍。其次,论述了大额持股变动规则在价格发现、公司价值提升方面的价值,并着重阐述了慢走规则的价值。大额持股变动规则有利于公司价格发现、提升公司价值。另外,结合慢走规则的立法背景及市场背景,本文分析得出慢走规则的核心价值具有中立性,其作用并非反收购,而是在通讯不发达的背景下向市场主体提供市场交易信息。第二部分是违反大额持股变动规则的处罚实践。分为总体情况分析及案件具体特征分析。在总体情况分析中研究了案件总体的数量变化、比例分布及监管效率。在具体特征中,重点研究了当事人的身份特质、案件的处罚额度、持股变动的比例、当事人申辩的情况等。从而从实证角度发现当前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包括监管效率较低、法条适用混乱等。同时,从实证角度,总结该类案件的具体特征为下一步分析提供依据。例如从股权变动比例的规律可知,大部分案件中行为人并非持有收购目的,因此大额持股变动规则可能存在制度与规范目的的错配。第三部分系对大额持股变动规则存在问题及问题成因的分析。本文提出大额持股变动披露规则、慢走规则、表决权限制规则存在的问题。通过梳理大额持股披露规则的条文,发现其存在法条适用混乱的问题,其根本原因是未厘清大额持股变动规则与收购信息披露规则的区别。本文对监管部门依据《证券法》(2014)第204条规制违反慢走规则行为进行了分析,发现在规则的法律适用上也存在混乱,在法律解释上存在问题。结合慢走规则的立法背景,分析得出严苛的慢走规则增加了投资和披露的成本。最后,通过与实践数据的对比,发现长期限制表决权的难度较大。第四部分是违反大额持股变动规则的规制建议。本文从比较法的角度,针对前三章发现的问题及进行的分析,秉持证券监管中立的理念提出,制度改进核心是区分收购信息披露规则和大额持股变动规则。在此基础上提出大额持股披露规则需要设立专节,长期限制表决权的手段应谨慎行使,以及取消慢走规则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