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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的是戏剧性的广义内涵及其发生原理。
首先,在本文选定的理论语境——后形而上学语境中,游戏作为现代人文学术新转向的标识,对于各门人文学科而言,都拥有着“非本质的本质”的终极文化意义;对于理性认识主体而言,呈现出了“测不准”的特性。广义的戏剧性就其终极的运用层面而言是对游戏品性的概括。而本文理论语境中游戏所拥有的“非本质的本质”的文化意义与“测不准”特性则可视为广义戏剧性呈现的终极表现。戏剧性在游戏中的直接表现是,在游戏过程中必然发生的游戏主体被“吸引”、“卷入”、“束缚”于游戏之中的现象,这一现象的结果必然导致游戏主体缺席而使游戏本身成为主体。
其次,游戏活动作为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机器,其自我实现的过程就是其完成意识形态功能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游戏者主体的缺席和游戏本身成为主体这一现象的背后的实质是,作为意识形态机器的游戏实现了对游戏者主体的重构、完成了意识形态的询唤。这一实质决定了游戏之所以成其为游戏的理由,同时揭示了游戏中戏剧性现象发生的内在机制。
再次,游戏中戏剧性的存在、呈现与游戏的意识形态功能的达成之间也存在着两重性。一方面,戏剧性表现为游戏者参与游戏时发生对游戏意识形态的认同——情感共鸣来达成游戏的意识形态询唤/主体建构作用;另一方面,戏剧性又表现为游戏者与游戏中的“他者”因素互动对抗——以获得“陌生化”的方式来迟滞意识形态询唤/主体建构功能的实现。当游戏中的“陌生化”因素以审美为标识成为自发或自觉的追求时,艺术便获得了从游戏中的独立。戏剧性中的“陌生化”因素是艺术创造性的源泉,也决定着源自游戏的“测不准”特性在艺术平台的上进一步拓展。
本文以仪式研究和戏剧文本《哥本哈根》为样本,进一步印证了广义戏剧性内涵与其运作原理研究的合理性。
本文对广义戏剧性及其运作原理的研究将与存在于戏剧学领域的诸多“狭义”戏剧研究共同构成关于戏剧性认识的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