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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力在经济学中指的是市场参与者抬高市场价格的能力,在电力市场中则表现为发电企业影响市场出清价格的能力。市场力的存在及滥用,会使电力市场出现高电价、低效率的现象,因此市场力引起了经济学者和电力行业人员的关注。本文在总结以往有关电力市场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产业组织经济学中的S-C-P(结构-行为-绩效)范式和Cournot模型,系统而全面地研究了电力市场力。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广东电力市场潜在的市场力。同时通过研究和专家访谈,为平抑电价、抑制市场力滥用方案提供一些建议。 本文的结论包括:(1)电力市场是寡头垄断市场,电力生产和需求的技术特征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寡头竞争,是电力市场的市场力存在的根源。(2)价格统一出清的电力现货市场容易受发电企业博弈行为,即实施市场力作用的冲击。虽然差价合约和负荷需求弹性对市场力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但并不能消除市场力的存在。(3)电力市场的供需关系、市场的集中度以及市场共谋的有效性极大地影响着市场力的大小;发电企业的成本和发电容量的限制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着市场力的实施效果。(4)由于电力供需不平衡、市场高度集中,以及发电企业博弈和共谋的倾向,广东电力市场具有相当大的潜在的市场力,因此,应及时制定抑制市场力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