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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沦为西班牙殖民地之前的菲律宾处于巴朗盖社会,其土地制度是以村社公有为主,私人份地并存的状况。西班牙殖民入侵后,殖民者将欧洲大陆的赐封制度移入菲律宾,建立封建大庄园,地主土地所有制逐渐形成。在西班牙殖民统治中后期,随着菲律宾国门的打开和种植园经济的推广,菲律宾经济与世界资本主义市场联系在一起,菲律宾社会传统的自然经济迅速地瓦解。高利贷的盛行加剧了土地兼并,土地所有权日益集中到地主阶级手中,尤其是教会成为最大的封建地主。美国占领菲律宾后,为了实现美国资本的独占,美国殖民者接管了教会地产,大力扶植种植园经济。这样,土地兼并更为严重,大地产得以进一步的加强和巩固。占有大量土地的地主通过半封建性的租佃关系掠夺广大菲律宾农民。殖民时期,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使佃农遭受着更残酷的剥削,生活境况更加恶化。这种不合理的土地制度激化了菲律宾农民的阶级矛盾,导致了菲律宾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严重停滞。为缓解日益高涨的阶级矛盾和实现经济的现代化,独立后的历届政府都进行了土地改革以铲除地主土地所有制。但由于土改的局限性,这种制度始终都是阻碍菲律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原因。本文以殖民地时期的菲律宾以半封建性的租佃关系为特征的地主土地所有制为中心,论述了这种土地制度的形成、发展、特点、影响以及独立后菲律宾政府为废除该制度所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