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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群体法律意识的觉醒,诉讼已经成为公民维护合法权益和解决争议的重要手段之一。但近年来频繁出现的双方当事人以诉讼这一合法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虚假诉讼却使诉讼——这一“正义化”象征蒙上了一层阴影。它严重侵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亦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挑战了司法公信力。由于立法固有的滞后性特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中尚缺乏系统性、针对性的法律条文对此进行规制,极易导致各地法院在个案中各行其是。本文恰以此为契机,针对虚假诉讼问题展开研究。文章将在遵循解决问题常规脉络的基础上,突出虚假诉讼在司法实践中的典型表现,深度挖掘引发虚假诉讼的内外因素,以期通过识别机制和应对机制的构建,规范诉讼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公正性。本文共分虚假诉讼概念的界定、虚假诉讼的表现形态及成因分析、虚假诉讼的识别机制、规制虚假诉讼的制度思考四个部分进行论述。论文第一部分着重界定虚假诉讼的概念。首先,围绕作为本文选题的虚假诉讼进行语义学分析,揭示出虚假诉讼的本质;在此基础上,通过对虚假诉讼内涵及特点的阐释,意图深化对虚假诉讼本质的认识;其次,通过相关概念间的对比分析,试图厘清彼此间的界限,再度明确本文的研究对象。论文第二部分首先将分析虚假诉讼的主体类型及其行为方式,以阐明虚假诉讼的表现形态;其次将综合分析导致虚假诉讼生成的内外因素,以寻求解决虚假诉讼问题的有利突破口;最后明确指出虚假诉讼存在的社会危害性,以说明规制的必要性。论文第三部分将研究视角锁定于法院的立案与审理过程,力求在该阶段最大限度地实现对虚假诉讼案件的有效识别。具体细分为:虚假诉讼的识别原则、识别方法以及识别中的特殊措施三部分。论文第四部分旨在构建多元化的虚假诉讼的应对机制。通过设置诉讼中的真实义务、设立虚假诉讼侵权赔偿制度、设置虚假诉讼的刑事责任以规范民事诉讼参加人的诉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