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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世界性次贷危机爆发,使得全世界经济遭受了前所未有的灾难,至今还是在向经济复苏的进程中盘旋。经济金融的稳定问题也因此而得到了史无前例地广泛关注,随之成为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的首要议题(BIS,2009;G20,2009.2010;FSB,2009).然而作为金融危机爆发的潜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不仅仅是可能对整个金融系统带来类似多米诺骨牌效应,还可能会产生溢出从而波及至整个经济体,日趋成为世界各国政府、世界金融组织以及学术界关注金融稳定问题时的重中之重。一来,对单个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成本关键看它是否会引起非正的系统外部性,因此微观审慎的监督管理办法尤其重要;二来,许多研究者对金融监管的探讨觉察到,现今银行监管明显少了针对内生系统性风险的监管制度,从而进一步强调要注重系统整体的稳定性问题,也就是宏观审慎的监管原则(Morris and Shin,2008;Acharya et al.,2010;Adrian and Brunnermeier,2011).从而,应该怎样建设一个有效的能够预防系统性风险爆发的审慎监督管理制度,这是全球各国金融系统革新的焦点问题。作为应对措施,银行监管国际标准的制定者巴塞尔委员会于在2010年九9月颁布了强化银行资本监管要求的巴塞尔协议Ⅲ:首先是提高了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同时计提一定比例的反周期缓冲资本及反周期准备资本;其次是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再增加1%的附属资本要求。国内方面的情况是,中国人民银行央行行长周小川在2012年5月16日在国际世界证监会组织第37届年会上表示,坚决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12年12月16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更是强调我们要高度重视现在财政领域、经济金融领域隐含的各类风险,一定要坚决守住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的底线。可见,系统性金融风险如今已得到国内政策制定部门的高度关注。实践经验中,我国相关监管部门也是很快追随最新资本协议巴塞尔协议Ⅲ,并且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中国版的巴塞尔协议Ⅲ。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以资本约束对系统性风险传递的影响为主体,从以下方面做了研究分析:作为整个研究的基础,在导论部分首先阐明了本研究的现实背景,进而明确了本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并对本研究的思路及研究方式方法做了说明。本文的研究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进行的。第二个部分介绍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则是对前人的研究成果做了综合论述。主要包括,对资本监管的描述,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定义等问题的研究,对巴塞尔协议三的内容的介绍,以及就我国对DSGE模型的研究状况及其应用的归纳总结。本文的研究是立足于我国的银行业资本监管现状的。所以接下来从三个方面重点归纳分析了我国的基本情况。分别是从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制度变迁、新资本协议在我国的实施情况以及我国银行业资本监管面临的现实问题。这三方面的阐述有助于认清我国的基本形式,对于后面的研究有导向作用。文章的研究重点是资本约束对系统性风险传递机制的影响。本文通过建立一个包含家庭、企业和银行在内的三部门新凯恩斯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分析了技术冲击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机制,并重点讨论了在不同资本充足率要求下,技术冲击对经济影响的变化情况。研究表明,提高资本充足率要求,有助于金融体系(银行等)吸收技术冲击对宏观经济的影响,能够有效抑制经济波动,在金融体系及经济体系中,较高的资本充足率起到了安全垫的作用,有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的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