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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日益尖锐,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创新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战略方向,实质上是制度创新。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就是农村经济组织的创新过程,创新的目的即在于引进适当的组织及联结机制,从而消除“小农户、大市场”的矛盾。“公司+农户”联合下的订单农业在我国已试水多年,但各合作主体的道德风险使得契约不稳定的问题始终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在此基础上,本文对一种创新模式展开探索——“公司+基地+农户”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单纯从字面上来看,该模式并非创新之举,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通过特色“基地”的设立扩大了公司和农户的合作剩余,创造了双方的替代稀缺性。本文所特指的“基地”除了以往常规服务外还参与农产品种植,但这种参与不是直接参与农户的生产而是通过“基地”成立自己的“种植基地”,自己种植的同时“顺便”为分散农户提供服务支持,同时直接生产符合公司合同标准的农产品。公司与基地除了一般服务协作关系外还有生产契约合作关系,公司与农户的关系则包括公司与基地农户的要素契约关系和公司与契约农户的商品契约关系。
探索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新模式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通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创新来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这一矛盾已成为共识,但目前仍然没有一种能够广泛推广的模式,而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能否强劲发展关系着我国未来的发展战略是否能够顺利实现,农民的利益能否保障决定了我国的民生建设的成效。探索一种能够在不动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根本的基础上解决这一系列矛盾的新模式对于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利益的保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从研究基础土地产权制度出发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实现形式进行探讨,以交易费用理论、不完全合同理论和产权理论为基础,对“公司+农户”这种生产经营模式进行了理论分析和数理分析,推理得出“公司+基地+农户”创新生产经营模式,更能克服契约的不稳定性,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最后在结合汶川岷江甜樱桃产业有限公司的实践案例的基础上阐述了“公司+基地+农户”模式的运作机制、实施形式、基地特色和政策建议。全文一共分为六章。
第一章导论,主要介绍论文选题、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同时对论文研究内容做了整体概述,给出了文章的逻辑结构和研究方法,最后指出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第二章文献评述、理论工具和分析框架。这部分对国内国外现有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及评价,对文章涉及的一些关键概念进行了界定,并简要介绍了本文所使用的理论工具,在此基础上构建了论文的分析框架。
第三章对论文主要论述的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公司+基地+农户”的实现基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目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依赖的土地制度是不可改变的,因此创新只能是在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上体现,土地流转是实现规模化的必由之路,这就将问题的核心落在了一个问题上——确权。
第四章对“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做了理论和模型分析,从“公司+农户”作为研究起点,通过两者的资源配置优劣势和交易费用对比以及扩大合作剩余的角度分析“公司+基地+农户”的合理性,同时对其中政府的职能做了特别分析。
第五章依托汶川岷江甜樱桃有限公司的“公司+基地+农户”实践经验作为案例详细阐述该模式的运行机制、实施形式、创新和特色方法等,同时总结了汶川模式的特殊性与现存的问题,为政策建议的提出做准备。
第六章是整篇论文的结论,梳理论文对“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的整体思路,并对其优势、局限和创新、不足进行总结,提出政策思考并对后续研究提出展望。
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扩展了“基地”的内涵,使之具备了生产和服务的双重角色,区别于仅充当服务中介的“基地”概念;将交易费用理论、不完全合同理论和产权理论综合运用到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研究中;将理论、数理推导、案例三个方面论证了“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的可行性。
探索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新模式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通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创新来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这一矛盾已成为共识,但目前仍然没有一种能够广泛推广的模式,而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能否强劲发展关系着我国未来的发展战略是否能够顺利实现,农民的利益能否保障决定了我国的民生建设的成效。探索一种能够在不动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根本的基础上解决这一系列矛盾的新模式对于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利益的保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从研究基础土地产权制度出发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实现形式进行探讨,以交易费用理论、不完全合同理论和产权理论为基础,对“公司+农户”这种生产经营模式进行了理论分析和数理分析,推理得出“公司+基地+农户”创新生产经营模式,更能克服契约的不稳定性,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最后在结合汶川岷江甜樱桃产业有限公司的实践案例的基础上阐述了“公司+基地+农户”模式的运作机制、实施形式、基地特色和政策建议。全文一共分为六章。
第一章导论,主要介绍论文选题、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同时对论文研究内容做了整体概述,给出了文章的逻辑结构和研究方法,最后指出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第二章文献评述、理论工具和分析框架。这部分对国内国外现有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及评价,对文章涉及的一些关键概念进行了界定,并简要介绍了本文所使用的理论工具,在此基础上构建了论文的分析框架。
第三章对论文主要论述的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公司+基地+农户”的实现基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目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依赖的土地制度是不可改变的,因此创新只能是在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上体现,土地流转是实现规模化的必由之路,这就将问题的核心落在了一个问题上——确权。
第四章对“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做了理论和模型分析,从“公司+农户”作为研究起点,通过两者的资源配置优劣势和交易费用对比以及扩大合作剩余的角度分析“公司+基地+农户”的合理性,同时对其中政府的职能做了特别分析。
第五章依托汶川岷江甜樱桃有限公司的“公司+基地+农户”实践经验作为案例详细阐述该模式的运行机制、实施形式、创新和特色方法等,同时总结了汶川模式的特殊性与现存的问题,为政策建议的提出做准备。
第六章是整篇论文的结论,梳理论文对“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的整体思路,并对其优势、局限和创新、不足进行总结,提出政策思考并对后续研究提出展望。
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扩展了“基地”的内涵,使之具备了生产和服务的双重角色,区别于仅充当服务中介的“基地”概念;将交易费用理论、不完全合同理论和产权理论综合运用到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研究中;将理论、数理推导、案例三个方面论证了“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