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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入21世纪,人们在为科技现代化的惊人成就和为人类征服自然能力之前所未有的大跃进而陶醉之后,也越来越深思起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问题。人们从以前的狂热一反常态的冷静了下来,因为大自然越发不听人们的摆布,而时时、处处反过来惩罚人们了。这样,生态环境问题已变为全球性问题引发起人们的注意,尤其是西方社会的有识之士,对自己所走的发展之路纷纷提出了哲学的追问,并通过长期、痛苦的思索似乎找到了解决环境问题的灵丹妙药-东方传统文明。认为,东方社会,尤其是中国儒、佛、道之传统文明中包含着保护环境、创建绿色文明方面的诸多妙方。的确如此,在东方各国的黄色农业文明中却包含着很多绿色处理方式,如“天人合一”便是其中之一。而蒙古族生态文化便是东方生态文明的子系统,是东方生态文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其进行深层次地分析、挖掘会对当今世界正在掀起并将长期持续下去的“绿色革命”、“蓝色革命”(保卫蓝天和大海)产生极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研究蒙古族生态观首先应该解决什么是生态学和蒙古族生态学、什么又是生态观和蒙古族生态观的问题。生态学(ecology)是研究有机体与其周围环境之间关系的科学,这个定义是由德国动物学家海克尔(Haeckel)于1866年最先提出的。这里所说的环境包括非生物环境和生物环境两种,显然Haeckel在此强调的是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或相互作用,即有机体与非生物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和有机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有机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又可分为同种之间和异种之间的相互作用,或叫种内和种间的相互作用,主要表现在竞争、捕食、寄生和互利共生的关系中。而生态观是有机体与其周围环境间关系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是人们对这种关系的反思、建构和重构过程。蒙古族生态学是研究地-草-动物(包括家养下的动物和野生动物)-人之间关系或其相互作用的科学。而蒙古族生态观是地-草-动物(包括家养的动物和野生动物——本文中提到的动物均指上述两种动物)-人之间关系在蒙古人头脑中的反映,是蒙古人对这种关系的反思、建构和重构过程。在这种生态观中包含着诸多哲学意蕴,对这种哲学意蕴进行分析其实就是反思的反思,也是一种研究的再研究过程。 本文从历史与逻辑相统一、史与论相结合的原则出发,对蒙古族生态自然观进行了较为系统、全面的梳理,认为蒙古族生态自然观形成有其多方面的原因。从环境角度看,蒙古高原地处亚洲中部的内陆地区,气候极不稳定,这与其地理位置、地形条件等都有密切的关系。正因如此,自然界自身的恢复能力很弱,土壤、植被等一旦受到破坏就很难恢复到原来的程度。这种脆弱的自然环境要求人们,在与自然界打交道时不能把改造和征服放在主要位置,而只能适应自然并严格按着自然规律办事。从经济生活角度看,包括蒙古族在内的诸北方民族历来经营游牧经济,以少量的狩猎业、农业与手工业做为补充。而游牧经济是适应大于改造、征服的经济门类,其最大的特点在于分散性、流动性。所谓分散性是指,游牧民不象农业人口那样集中居住在某个村落,而是以户为单位分散居住、分散经营,既使由于战争、动荡不宁的社会环境所迫进行临时集中,其牲畜还是有特定的牧放场地的,这就减小了对环境的压力;所谓流动性是指,草牧场一旦达到承受不起的程度或不能满足牲畜生存、长膘的需求时,游牧民会马上倒场,另选优质水草进行放牧,这就为大自然的恢复提供了充足的时间和良好的条件。游牧经济的另外一个特点是脆弱性,所谓脆弱性(也可以说不稳定性)就是,由于一场自然灾害,有上百头乃至上千头牲畜的富裕牧户有可能在几昼夜之间变为穷人。这就需要发挥狩猎业与农业的补充作用,由于野生动物头数有限,需要持续繁衍,人们也不能一次性的宰杀完毕,同时由于生态恢复能力的脆弱,蒙古人也不能过多的开垦荒野使其变为农田,这样早期蒙古的狩猎业与农业也得到了向生态化方向的发展。 蒙古族生态观的形成不仅是适应自然环境和生产、生活实践的产物,也是包括伦理道德、法律法规等无形制度与有形制度发生作用的结果,更是先民们用理论思维去审视环境问题、环境与人的关系问题,并把其纳入哲学世界观之平台进行思索、追间、审判的必然结果。史料记载证明,成吉思汗远祖时,该民族中已经形成了“敬畏生命”的伦理道德观和爱惜生命的生活习俗。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帝国后便着手制定了诸多“札撒”律令,其中涉及环境、动植物保护的内容也非常多,而这些都成了元朝、北元皇帝乃至清朝时期蒙古地方官员制定法律的范本。这些意识形态领域的文化传统,经过一代又一代先哲们的提炼和传承逐渐变为蒙古生态哲学轮廓和生态伦理思想。 蒙古族生态观具体体现在神话故事、英雄史诗、风俗民情、图腾崇拜以及萨满教、佛教等宗教信仰之中,也贯穿在经济、政治、法律、道德、军事等领域。在蒙古族早期神话故事、英雄史诗、风俗民情、图腾崇拜以及萨满教中已经形成了宇宙起源论、宇宙结构论和生命观,并产生了对宇宙万物的独特的解读方法。从总体上说,这时的理论都倾向于唯心主义,认为宇宙万物都是由天创造的,但这种唯心主义自然观很不彻底,在它们看来,天也不是凭空创造宇宙万物,而是用现成的或已经存在的物质因素,如水、火、气、土以及虚空等创造万物的。这一理论中已经内在的包含了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对立和斗争。在宇宙结构问题上,认为宇宙是由三个部分组成的,其上界是天界、中界是人类世界、下界是地下世界。在早期萨满教看来,下界和中界一样也有生灵万物,故它不是地狱,在蒙古族中产生地狱概念是萨满教与佛教接触以后的事情。随着蒙古族进入阶级社会,尤其是伴随萨满教向主神教的过渡,人们对宇宙万物的解释发生了较大变化,即社会意识形态领域产生了“长生天”的概念,并用万能的长生天重新解释起了宇宙之形成与结构问题。元朝建立后,藏传佛教之萨迦派(红帽教)在蒙古统治层内占据了较高地位,北元时期和清朝时期藏传佛教中的葛鲁派(黄帽教)在蒙古社会占据了统治地位,人们对宇宙万物的认识又发生了一次变化,开始用佛教与萨满教结合后的独特教义解释起了宇宙万物。蒙古族进入近代以后,一些进步人士举起了反对宗教的大旗,开始接受中原文化,并用“阿日噶”、“毕里格”二气(相当于中原文化中的阴阳二气)的相生相克理论阐释起了宇宙万物及其变化发展问题。在宇宙万物的解释中也包含着对生命现象的解读,与宇宙生成论和结构论类似,蒙古族生命观也经历了三个阶段,萨满教生命观认为,包括人类在内的各种生灵都是由天创造的;蒙古人接受佛教生命观,并把佛教生命观和萨满教生命观有机结合起来后,产生了生命体是由天和佛祖共同创造的观点,这时善恶报应、生命轮回等观点也成为了解释生命现象的主要理论;蒙古族进入近代以后,人们开始用“阿日噶”、“毕里格”二气阐述起了生命现象,如尹湛纳希就提出过:有“阿日噶”、“毕里格”二气的地方便有生命的观点。 蒙古族生态伦理思想是很丰富的,其中包括针对人之善恶、生命价值、生活意义等问题的传统伦理学和针对大地、动植物体的大地伦理学。在传统伦理学的早期阶段,人们看重英雄人物和人的意志力。元朝建立后,国家最高统治层提出了“至诚应天”与“实惠拯民”的伦理道德思想,解决人们衣食住行之需求成为国家所有大事中的重中之重。进入近代后,把人们从宗教桎梏中解放出来,彰显人本真的、内在的本质力量成为传统伦理学的主要内容。蒙古族大地伦理学是立足于“各种生命体都拥有内在价值”之立论基础上提出的,在他们看来,大地、空气、水源、动植物都是人类存在和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由于蒙古人认为土地、草原植被和各种飞禽走兽都具有生存的内在价值,所以早期蒙古法律明确规定了人们对其所负有的权利和义务。 蒙古族生态观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做法对当今世界正在并将长期持续下去的“绿色革命”、“蓝色革命”都有极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这是蒙古族生态观所具有的内在价值。蒙古族生态观经过先哲们的加工、改造也取得过很多可喜的成绩,如宇宙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是无限的,无机物的历史远远长于有机物的历史,动植物的历史远远长于人类历史等,这是其“得”的方面。但还有很多“失”的方面,如对宇宙万物、生命现象解释中的非理性因素与理性因素间的矛盾,开放性文化的必然结果—容易接受异族文化与消化的不彻底性之间的矛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