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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相关经验和理论研究进展,论文采用结构主义学派及其批判发展的研究视野,将城
市空间形态演变的成因归结为特定时空范畴内的复杂人类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建构了两层面
的城市空间形态演变成因机制解释性研究的概念框架,分别是结构性因素层面和主要能动者
层面。其中,结构性因素层面包括制序性因素、经济性因素、文化性因素、技术性因素和空
间性因素5个方面;而主要能动者层面则包含着城市发展进程中的主要能动者及其关系,以
及它们目的与作用等方面。在这一概念框架中,结构性因素既是城市发展和城市空间形态演
变的必须资源因素和限定条件,同时又是主要能动者变迁的限定条件和作用对象;而主要能
动者基于不同目的和相互关系,通过社会行动与互动,有意无意地作用于并改变着这些不同
的结构性因素,在推动着城市社会发展的结构化进程的同时,也推动着城市空间形态的演变
进程。而城市空间形态,因此既是城市社会结构化进程中的结构性因素,同时又是这一进程
的动态结果。
建立在理论研究基础上,论文首先分析了深圳和厦门设立经济特区以来的城市空间形态
演变特征,包括城市整体空间形态、城市主要功能空间形态、城市人口与居住空间形态3
个方面。在此基础上,论文采用本研究提出的概念框架,分别从结构性因素和主要能动者两
个层面进行了解释性研究,并进而提出了关于深圳和厦门城市空间形态演变成因机制的解释
假设。基于深圳和厦门的研究经验,本研究进一步探讨了国内改革开放与快速市场化进程背
景下,城市空间形态演变进程中的结构性因素和主要能动者层面的一些共同趋势特征,为进
一步的成因机制解释性研究进展提供了初步的解释框架平台。
关键词:
城市空间形态:成因机制;改革开放;深圳;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