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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写卷《俗务要名林》与《杂集时用要字》中记载了唐五代时期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常用事物,特别是《俗务要名林》,不仅记载了诸多名物,还大量记载了与人们密切相关的动作、情貌词语,这无论是对语言学的研究还是民俗文化史的研究都有着巨大的意义。
本文基于二者对汉语音韵、文字、训诂研究的重要价值所在,在校勘的基础上,从文字、训诂的角度对两类写卷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本文主要从俗字的角度展开研究,对写卷中的一些俗字进行了阐述,也对古籍中偏旁混写的情况做了一些说明,如“火、大”,这有助于解读其他古籍。训诂上,本文主要从名物考源与释义这两个角度出发,对两种写卷中的一些词语进行了考证,如“玫瑰”、“丳”、“鮍”等,不仅明晰了一些事物命名的来源,而且能够补充或纠正某些大型辞典的义项。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再次对两类写卷进行了校勘,或补充漏校之处,或纠正错校;还没有录文的,则进行录入,其中也包含了一些字词的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