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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延续离不开水,文明的传承离不开河流,人们对河的治理历史源远流长。河长制的提出与古代治河的理念有继承也有发扬,继承了“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沿用专人专管的治理方式,并结合当前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现代化的整体共治、现代流域治理理论指导下孕育了河长制。回顾河长制政策议程与制定的过程,它的提出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创新,也是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的内在需求。本文介绍了重工业背景下山西省河流的特点,结合山西省实施河长制以来的实际情况,总结前人治理的经验,梳理山西省河流的治理脉络,探讨近年来河长制的最新举措,介绍河长制办公室组织体系、职能以及运作机制,从治理范式、党政关系、科层制架构等角度分析河长制的特征;同时结合具体事例指出山西省河长制实践中存在的水生态资源补偿机制缺乏、奖惩制度不规范、缺乏社会动员和公众监督、河道确权划界尚不明确、专业性人才欠缺等问题。借鉴国内其他省和西方国家治河的先进理念提出完善对策。主要有通过增量变革的路径减少河长制实施过程中的阻力,吸引更多社会主体参与到治理过程中,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目的是发挥社会、企业等多元化力量;只有明确了河流管理范围,才能更好地进行管理,完成确权划界工作,需要依靠法制的力量;建立一套有效的考核机制,同体与异体相结合的问责机制,物质与精神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改变领导者的传统政绩观,倡导“绿色治理”,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使河长制从具有突击性的运动式治理转为长效性的、因地制宜的、政府引导社会共同参与的、规范法治化的现代化河流治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