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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城镇人口持续增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伴随着大量新建项目和旧城改造活动,比如,“十三五”期间我国城镇新建住房面积预计将达到53亿平方米。在人们的居住水平得以改善的背后是自然资源的消耗和大量建筑废弃物的产生。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对建筑废弃物的处理方式仍然较为粗犷,主要为露天堆放和填埋。长此以往,这部分数量庞大的建筑废弃物无法得到妥善处理,会进一步加剧当前的“垃圾围城”难题,不仅严重浪费了自然资源,也会对城市可持续发展造成威胁。研究普遍认为,资源化利用是解决我国当前面临的建筑废弃物处理难题的有效途径。将建筑废弃物“变废为宝”、用于制造绿色建材的循环利用模式既能避免污染、减少填埋,还能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然而,综合目前我国实践来看,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整体水平并不高。研究表明,建筑施工及拆除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建材生产企业、政府等相关利益主体间的协同合作是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得以有效提升的重要条件。然而,从现有实践看,各利益主体间并未形成有效合作。鉴于此,本文以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主要利益主体中的施工企业与建材生产企业为研究对象,借助演化博弈理论和方法探讨了政府不干预与政府干预两种情境下施工企业与建材生产企业间的资源化决策及其稳定策略,识别了影响企业形成资源化合作的主要因素,同时,通过数值仿真,模拟不同的初始状态和参数变化下双方决策的演化过程及其稳定策略。然后,定量分析了促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政府补贴和惩罚措施。最后,结合分析和模拟结果提出了针对不同发展情境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机制,以期为提升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总体效果提供决策依据。研究结果表明:在政府不干预时,施工企业和建材生产企业是否能形成资源化合作关系主要取决于企业未实施资源化时的原始利润、资源化收益分配系数、资源化总成本、施工企业努力水平等因素。在政府干预的情形下,针对不同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收益情形,政府应采用不同的补贴和惩罚策略来促成企业的资源化合作。补惩共施时的力度比单独实施补贴和惩罚政策时所需的力度小,一方面减轻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对政府补贴的依赖,另一方面对未资源化企业的惩罚力度更合理。研究进一步根据不同发展情境下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出了相应的合作促进机制。情境1下的资源化利用,施工企业与建材生产企业还未形成合作,资源化发展艰难,政府应起主导作用,采取较大力度的补偿和惩罚政策,以减少企业的资源化成本,弥补资源化前后的利润差为主;情境2下的资源化利用,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经济效益有所提升,主要依靠龙头企业带动和政府推进,此时政府应适当降低补贴力度,以减少企业单方实施资源化的风险成本为主;情境3下的资源化利用,以市场主导为主,辅以政府政策,推动资源化收益在相关利益主体间合理分配,此时政策补偿力度进一步减小,政府主要以监督、惩罚为主。研究还发现,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机制的有效推进还需要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管、提升社会大众对再生产品的接受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