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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是我国民事执行的一项特殊制度,其灵活、方便、便于履行的特点,在彻底化解矛盾、及时处理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化解“执行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健全执行和解制度,充分运用好、发挥好执行和解的作用,将会更有效地化解矛盾、保障债权人实现权利、节约诉讼成本与司法资源、实现程序公平与实体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及社会治理能力提升。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司法实践的发展,当前执行和解制度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理论研究方面未能形成统一意见或绝对主流的观点、法律规范方面没有整体的制度框架以及实践运用中标准不统一,使执行和解越来越被诟病。结合执行和解制度的实际情况,探讨执行和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并提出改变司法实践困境的思路举措以求执行和解制度的完善,有着现实的重要意义。本文第一章从执行和解的一般理论着手,介绍执行和解的概念、发展历史、法理基础、特点、性质、价值以及执行和解制度的主要内容。本文第二章着重对执行和解在实践中的问题及成因进行分析。以实际调研数据为依撑,结合大量案例,真实体现执行和解在实践中的困境。本文第三章是针对第二章阐述的问题及分析,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一是要尽快出台关于执行和解制度的专项司法解释;二是要明确执行和解协议在程序上和实体上的效力;三是要确定执行组织的审查责任与审查范围,既要认可执行组织在执行和解中的桥梁作用,同时也要规范对执行和解协议审查的程序;四是要拓宽与完善执行和解纠纷的救济途径,主要从赋予执行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明确执行和解协议可另诉、用足用好执行配套措施以及增加追责机制四个方面进行论述;五是要进一步规范执行和解中关于担保的问题,要明确执行和解担保的属性与法律效力,也要规范执行和解担保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