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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是国家和组织对于因公受伤或致残人员,或因公牺牲以及病故人员的家属进行安慰并给以物质帮助的一种手段。为了激励军人斗志和士气、维护国家和军队稳定,中国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将抚恤看作是一项重要国策加以重视。早在西周时期,就有关于抚恤的文字记载,其规定:凡行军,吏士有死亡者,给其丧具,使归邑墓,此坚军全国之道也。即若要稳定军心、保卫国家,就要给战死的官兵置备葬具并妥善安葬。传统社会的抚恤大多只有形式,宣教作用大于实际价值,即所谓的恩赏型抚恤。而以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政权奉行义务抚恤的宗旨,即主动承担,保证受恤人的生活。湖北革命老区红安、麻城作为黄麻起义的策源地以及红四方面军的诞生地,具有深厚的革命战争历史背景。在这片红色的土地上,无数的英雄儿女为建立和保卫这个国家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为党和人民立下了不朽功勋。建国后,党和政府在经济困窘、人力匮乏的情况下仍然对生活艰难的伤残军人以及烈士遗属进行抚恤,保障他们的生活稳定。本文以建国初期革命军人抚恤为切入点,通过搜集与分析大量文献档案资料,对湖北革命老区红安、麻城的抚恤政策及其实施状况进行研究,了解湖北革命老区军人抚恤状况,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同时,总结了建国初期政府在抚恤人数众多、经费短缺、物质贫乏的条件下对伤残军人及亡故者遗属进行补偿抚恤的经验,为当今军人抚恤和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提供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