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水对人类的生命起着重要的作用,它是生命的源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且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质资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人口的不断增长,人类社会的用水量急剧增加,水资源紧缺形势日益严重,由水资源引起的纠纷、争端和冲突不断出现,水权理论、水权制度与水权纠纷解决也应势而生。如何应对水权纠纷问题,在实践过程中和理论研究中引发了新的挑战。河西地区位于我国甘肃省西北内陆干旱区,历来水资源匮乏。清代河西地区的水权纠纷冲突明显,往往具有反复出现、难解决,以及解决周期长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水权纠纷的解决出现困难,影响社会的稳定,同时制约着人类居住环境的改善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强对河西地区水权纠纷解决机制问题的研究有利于提高河西地区水权纠纷问题的解决,有利于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水资源使用权和收益权,有利于维护当地社会的稳定,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自古以来我国是“人情社会”,河西地区水权纠纷发生以后人们通过借助民间的风俗习惯等媒介对纠纷进行解决,例如协商、调解等。这些纠纷解决的方式并未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而逐步淡出历史舞台,相反,与现如今提倡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今天不谋而合。由于理论界对于“水权”概念的争议未曾停歇,使得对于“水权”纠纷的定性不明。因此,明确“水权仅指对水资源享有使用或收益的权利”的涵义,对梳理“水权纠纷”、“解纷解决机制”的相关概念,以及对了解清代河西水权纠纷解决机制具有重要作用。在理清了水权纠纷的相关理论之后,本文分三个方面对清代河西地区的水权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详细论述。首先主要探讨了清代河西地区水权纠纷解决机制的形成,主要包括水权纠纷的产生、解决与多元化的水权纠纷解决机制。水权纠纷的产生不是某一单一因素造成的,现实生活中,纠纷的产生随着周边环境的复杂性,往往由多方面的因素所表现出来,清代河西水权纠纷的发生也不例外,水资源匮乏与人口增长过快,导致民众用水纠纷明显,供需矛盾冲突不断;纠纷的解决所借助的法律依据与相关裁定主体的客观因素,导致纠纷的解决不具有彻底性,引发新一轮水权纠纷的发生。针对水权纠纷的发生,社会中逐步形成了以民间解决方式与官方参与解决并存的多元化的水权纠纷解决机制,不但满足了争议主体的实际需求,又符合社会不断变化发展解决纠纷的多方需求。其次主要探讨了清代河西地区多元化的水权纠纷解决机制的主要内容。解纷主体的多元,解纷依据的丰富,以及在解纷原则的有效支撑下,使得清代水权纠纷的解决不再单单只是依靠调解或者诉讼等单一的解决方式。多元化的水权纠纷解决机制成为河西水权纠纷解决的强有力支撑,不同的解纷主体依据不同的解纷依据,按照固定的纠纷解决程序,得到的解决结果也更符合争议双方的利益需求,不仅化解了争议双方的利益冲突,更保障了当地社会的稳定发展。最后主要探讨了清代河西地区水权纠纷解决机制的经验、缺陷与启示。清代河西地区的水权纠纷解决机制主要经验是,形成了以民间解决方式与官方解决方式并存的多元化的水权纠纷解决机制。水权实体法律不全,官方行政处理程序不完善,以及社会大环境中水资源共享理念和流域共同体的缺失,是清代河西地区水权纠纷解决机制中表露出来的缺陷问题。因此,我们需要从固有的纠纷解决模式中不断学习,完善河西地区水权纠纷解决机制的内容,补足相应的水权实体法,确保水权纠纷解决后的执行问题能够落到实处,保障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以提高纠纷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