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定向增发由于其发行时间短、操作过程简单的特点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上备受青睐的再融资方式;国有企业在市场容量较小时期由于分拆上市遗留很多历史问题,在国有企业改革新阶段,2016年年底中央召开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关于推进电力等关键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为解决国有企业曾经分拆上市造成的弊病,国电南瑞在2012年、2017年实施了两次资产注入型定向增发,用股票认购大股东南瑞集团所持有的相关资产,以此来减少集团内部同业竞争严重的问题。但是,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并购集团公司资产属于重大关联交易,其定向增发过程的设计会不会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输送行为呢?本文首先对前人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发现大部分学者认为,资产注入型定向增发往往伴随着一定程度的利益输送行为。然后以国电南瑞为例,探究其两次标榜为利益协同作用的资产注入型定向增发是否也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行为,分析发现,国电南瑞两次资产注入型定向增发虽然最终实现核心资产整体上市,但其过程设计中存在不少利益输送行为,主要体现在发行价格、标的资产、分红方案环节上。最后,本文总结这两次资产注入型定向增发给国电南瑞带来的影响,包括实现整体上市带来的发展优势、对中小股东利益摊薄以及由于利益输送行为带来的短期市场反应和经营绩效的影响,并总结启示以及给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