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劳动价值论在马克思之前便由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提了出来。马克思在批判地继承和发展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上,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以及以此为其基础的无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然而,自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创立以来,拥护者和反对者、赞誉者和诋毁者便始终结伴而行,争论从未真正停止过。争论的焦点集中在价值源泉问题上,并由此派生和衍化出相关的争论。争论的原因,除了意识形态上的缘故外,对马克思“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不完全正确的理解恐怕是争论的理论根源,而试图以价值论作为分配理论的依据则成了争论的现实需要。传统政治经济学把“生产劳动”狭隘地理解为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把“非生产劳动”理解为生产非物质产品的劳动,并认为只有前者才是创造价值的源泉,后者不创造价值。而反对者则坚持,不仅生产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源泉,非生产劳动也创造价值,甚至提出物化劳动也创造价值。显然,这两者都是不科学的,至少是不准确的。为此,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和理解马克思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这对概念的真实含义。在马克思那里,“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并不是由劳动的物质性质生出(既不是由劳动产品的性质生出,也不是由劳动作为具体劳动的性质生出),而是由劳动借以实现一定的社会形式,即社会生产关系生出。劳动的物质性质,从而劳动产品的物质性质,就它本身来说,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这个区别无关。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在这里,总是从货币所有者的观点或资本家的观点来理解,而不是从劳动者的观点来理解。即是说,生产劳动是指生产资本或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而非生产劳动则是指不生产资本或剩余价值的劳动。由此可见,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并不是判断价值源泉的依据。 通过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重新审视,我们发现,马克思从其所处的历史条件出发,重点分析了物质生产劳动领域内创造价值的源泉问题,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长期以来,传统理论仅仅把物质生产劳动看作是价值创造的源泉,限制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对现实的解释力,为其他价值理论流派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进行攻击和挑战提供了可乘之机。在价值源泉问题上,我们不能把价值创造的源泉仅仅归结为物质生产劳动,也不能把生产要素看成是创造价值的源泉;更不能把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混为一谈。无论是按劳分配还是按要素分配,都与劳动价值论没有必然的联系。事实上,创造价值的劳动并不仅仅局限于物质生产劳动,马克思也没有作这样的机械界定。价值体现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互相交换其劳动的范畴,其实质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或者说交换关系。因此,凡是生产商品以交换为目的,为社会生产和提供各种有形商品和无形商品的活劳动都是创造价值的源泉,即生产商品的劳动,是商品价值的源泉。 为此,本文提出了一对新的概念——生产商品的劳动和非生产商品的劳动,作为分析价值源泉的理论工具。生产商品的劳动是与价值形成过程相联系的劳动,是生产劳动的前提和基础,而生产劳动是与价值增殖过程相联系,是建立在生产商品的劳动的基础上并包含着生产商品的劳动,是生产商品的劳动的资本主义形式或现代市场经济形式。只有生产商品的劳动,才能成为商品价值的源泉。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市场经济中的各种经济现象,才能使我们的观点真正符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