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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监管机构要求的披露方式,基金投资经理未在年报和半年报中披露的投资行为称为隐形交易。本文首先验证了基金经理是否进行了隐形交易,隐形交易是否能给基金带来超额收益,以及什么样的因素更能够促使基金经理进行隐形交易。在研究基金经理是否进行隐形交易的时候,我主要从基金自身的贝塔值和用基金的股票明细所构成的模拟组合的贝塔值之间的差异来入手。如果基金本身的贝塔值和模拟组合的贝塔值之间存在较大差异,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基金经理进行了隐形交易。在研究隐形交易是否能给基金经理带来超额收益时,采用组内和组间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利用贝塔值的差的大小将基金样本分成10个组,在组内进行Carhart四因子模型回归来观察α从而判断隐形交易是否能够给基金业绩带来影响。再利用组间的对比来研究是否是隐形交易的类型与程度和基金超额收益之间的关系。然后,从资金流动状况、基金规模、基金的管理费用收益比、基金的运作费用收益比、基金的业绩的波动性、基金业绩等的角度入手,去发掘隐形交易的影响因素。最后研究隐形交易带来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