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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化、城市化进程加速,政治生活民主化、经济生活市场化和社会生活多元化趋势日益明显,社会结构、社会利益、社会矛盾等发生深刻变化,城市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社会阶层固化等呈现出新特点。网络通讯技术新发展催生的以自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体,造就了一个“人人即媒体”的“大众麦克风”时代,公众对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不满越来越容易引发大规模的网络舆情,加之制度化的利益诉求渠道不畅,触发利益相关者和非利益相关者抗争式诉求的风险逐渐积累。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紧迫性日益凸显。由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我国传统的城市社会管理模式下的单位制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逐渐消解,随着政企分开、政社分开、企社分开改革的推进,单位制逐步走向解体,“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非单位的公民日益增多,从单位转移的社会职能需要其他主体予以承担。然而,传统街居制不足以承担单位转移的社会职能,政府也不可能通过扩大自身职能和机构来予以承担。20世纪80年代,政府启动了城市社区建设,社区制便作为一种现实选择进入政府社会治理的议程。为承接单位和政府剥离的社会职能,政府展开了城市社区建设改革,在组织平台搭建、管理体制建构、社区自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存在的问题仍然突出。所以需要进一步深化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改革。本研究以社会建构主义为方法论层面的研究途径,以治理理论和有效政府理论为理论基础,基于政府管理视角而又不限于政府管理,建构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体系—行动—取向”的三维理论框架:体系之维的社会建构主义、行动之维的有效政府和取向之维的公共治理,按照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阶段演进及目标定位—基本内容—治理体制及其运行—治理中的政府职能配置—治理方式与政策工具选择—治理绩效及其评估”逻辑主线来展开研究,力图对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作全面阐释。本研究的基本观点是:第一,现阶段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实际上是政府对城市基层社会的管理。在社会治理中,城市基层社会与城市社区在地域上是相互重叠的,城市社区是城市基层社会的活动场所,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最终要落脚于城市社区。城市社区治理改革是政府力量启动、推进和维持的,在城市社区治理中政府始终都要承担起必要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是政府社会管理与城市基层社会建设同构与合一的过程,目标是实现政府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与基层社会自治的有效衔接,最终维持城市基层社会稳定、增强其秩序和活力。无论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发展到何种水平,政府作为多元主体之一始终身在其中,必须承担起必要的职能。第二,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演进是一个由单一主体建构向多元主体建构过渡的过程,可划分为政府一元管理阶段、社会管理阶段和公共治理阶段。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各阶段在当前我国社会治理实践中是共时态存在的,并将持续较长时间,各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发展呈现非均衡性发展的态势,所以,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改革要坚持阶段性推进的思路。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各阶段在当前的实践中都有标本,基于社会建构主义的方法论途径,不同地区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之间存在较大的政策学习与政策移植的制度空间。第三,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核心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建构和完善政府主导下的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的公共治理体制,在街居体制下完善社区制;关键是合理划分政府事权与社区事权,强化有效政府(有能力的有限政府)建设;基本要求是培育社会组织和发展公民参与;抓手和着力点是城市社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供给;基本保障是建构“理念层面的互认、利益层面的互利、社会层面的互信和责任层面的共担”的规则,以及社会治理体制在制度供给层、机制设计层和操作实务层的纵向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