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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混合所有制企业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新兴的企业形态。混合所有制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以经济效益和所获收益的最大化为根本目的,其产权关系、领导体制和经营机制都与传统企业存在较大差异,这种差异一方面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优势提出了客观要求,另一方面也给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增加了难度。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是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更是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所必须坚持的根本政治原则。作为党建工作蓬勃发展的新“场域”,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任务更为繁重,内容更为具体,综合要求也更高。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面前,一方面,要防止在“混合”的声浪中把党组织建设工作抽空;另一方面,也要避免党组织作用发挥与市场化运营中的企业治理发生矛盾,如何创新性地做好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有鉴于此,本文将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作为研究对象,力图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提供一种创新性的理论分析和实践指引。本文的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及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的意义。本部分通过对近年来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发展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概览,初步勾勒出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的态势,同时描摹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的现状与困难。在实践中,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缺乏明确政策指导、缺乏正确思想认知、缺乏理论实践对话,相比于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蓬勃发展,党建工作相对而言十分薄弱。但搞好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十分必要,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对于党组织建设都是有益的,二者相得益彰。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在经济社会领域里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能够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同时也是发挥企业党组织优势的客观需要。本文的第二部分主要介绍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及其党建工作的历史演进。本部分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及其党建工作全景式的历史梳理,将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及其党组织建设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党的十五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时间节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混合所有制开始萌芽,党的十五大(1997)正式提出了混合所有制的概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2013)从中央顶层设计层面对发展混合所有制做出重要部署。伴随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的是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根据变化发展着的实际继续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本文的第三部分主要介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的基本内容。本部分通过对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的归纳梳理,概括出了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主导用人、参与决策、纪律监督、群众工作、带头执行和自身建设六个方面。同时,根据国有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占股比重,绘制了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的模式光谱,概括出了分别对应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和非公控股企业的核心模式、准核心模式和引领模式。党组织作用发挥的三种不同模式,其基本内容、影响范围、作用程度和原有基础都不尽相同。本文的第四部分主要介绍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在类型划分基础上的不同模式。本部分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类型划分的基础上,对三种不同类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所分别对应的党组织作用发挥的模式进行了逐一分析。三种类型的党组织作用发挥的模式的主要差别就在于党组织作用发挥的基本内容上,相较而言,从核心模式到准核心模式,再到引领模式,党组织作用发挥的内容依次减少。本文的第五部分主要介绍新时代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的路径。本部分根据混合所有制企业按照国有资本占股比重的不同划分出的三种类型,在三种类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的路径上找出共性。结合调研总结与材料整理,从整体概念上而言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的路径可以划分为六个具体部分:新时代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的路径要在与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的同步谋划中,通过党组织直接作用机制、间接作用机制、监督机制和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最后,在此基础上,将党组织的“三个作用”相结合,激活党组织作用发挥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