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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群众路线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坚持的执政路线。是否坚持这一唯物主义历史观,认真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这关系到我党作为执政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长久性。缺乏对这一观点的坚持和落实,就好比是无源之水,断不会长久。因此,无论是哪一届领导人都十分重视群众观点的继承和运用,并且结合相应的时代背景和具体的国情、党情、世情的变化将其继承、发展和创新。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党内巨大变化的背景条件下,继承和发展了我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形成了一系列崭新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并将其发展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仍不忘这一观点,继承并创新了适合我国我党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如果我们不能改变事物的发展的话那我们就只有适应这种群众工作特点,所有的工作必须以群众工作为主要工作,为群众造福,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理论创新”,以历史唯物主义观作为指导,紧紧围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发展历史这一主线,主要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思想渊源、发展历程、以及“十六大”以来胡锦涛总书记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主要内容和“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内容及价值。本文的研究从理论上看不仅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理论观点,而且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地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探索和研究。从现实上看,习近平总书记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与马恩、毛、邓、江和胡锦涛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是一脉相承的,既有发展也有创新,其主要内容及理论创新是在当前的社会背景和现实条件下产生的,这使我党能充分的认清现实状况,认清广大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对于解决当前凸显出的党群、干群及群体性突发事件等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