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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调查地区的社会人口学特征,包括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经济状况等,对黑龙江省农村居民的患病现状及人群分布特征进行描述性分析。结合黑龙江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后卫生服务需要现状,通过描述不同生活水平人群在卫生服务需要相同时的利用分布,分析卫生服务利用的水平公平程度;研究卫生服务利用公平性并对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解决存在的卫生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依据,并为制定卫生发展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提供客观依据。
方法:本文选取卫十一项目中富锦、甘南、林甸、林口四个试点县作为调查样本,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系统随机抽样方法,调查20个乡和40个行政村,共2398户,总计9587人。在文献研究、现场调查的基础上,将原始资料编码整理用Epidata软件建立数据库,将数据资料运用Spss13.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并用Matlab软件进行计算。主要使用的分析方法有:描述性统计分析、间接标化法。
结果:
门诊服务中,最贫困组和最富裕组之间的各组人群卫生服务实际利用均大于需要预期,而在住院服务中均小于需要预期。最贫困组和最富裕组在门诊服务和住院服务中,卫生服务利用的实际利用均大于需要预期。
两周门诊的实际利用、需要预期、标化后利用的集中指数分别是0.0212、0.0049、0.0163。
年住院次数实际利用、需要预期、标化后利用的集中指数分别是0.02293、0.0009、0.0236。
年住院天数实际利用、需要预期、标化后利用的集中指数分别是0.0646、0.0125、0.0521。
结论:
黑龙江省农村居民门诊和住院服务利用均有向富裕人群倾斜的趋势,存在对富人有利的不公平。门诊服务利用的分布接近等比,不公平程度较低,而住院卫生服务利用虽然利用曲线与公平线有交叉,但总体仍然倾向于富人。
实施新农合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最贫困组的卫生服务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