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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私募股权基金还处在发展的幼年时期,还存在许多的问题,潜在的危机及其对金融体系的冲击不容忽视。本文主要阐述了私募股权基金的基本理论、发展历史、法律制度,监管模式,总结了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过程以及主要变现形式、面临的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在分析当前私募股权基金发展形式的前提下提出了相关的建议。第1章导论。阐述了本文的写作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及创新点。第2章私募股权基金概述。概括阐述了私募股权基金在内涵与特征,私募股权基金监管理念的形成,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监管的发展现状、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立法监管的必要性等内容,以备在研究具体问题之前对私募股权基金有基本的总括性的认识。第3章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监管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本章提出了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现存的问题并对其进行了详细的阐述,由于我国未确定明确的监管模式表现出以下监管中的缺陷,即,监管法律不健全;缺乏层次分明的监管体系、主要表现为:政府机构的监管责任不明确、缺乏有效的行业自律监管、监管协作处于空白状态;监管内容不明确,这体现在,缺乏相应的私募股权基金主体准入监管、缺乏相应的私募股权基金行为监管。第4章国外私募股权基金立法及其监管模式。通过对美国、英国、日本三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的不同监管制度的具体立法的阐述,以及比较分析,并结合我国实际得出符合我国现在国情和社会经济实际的关于如何确立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立法的启示。第5章完善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监管模式的建议。本章在前文内容分析的基础上得出具体的完善措施:首先,明确监管目标与原则;其次,建立多层次的私募股权基金监管体系;第三,明确监管的具体内容。通过这三方面的具体操作是实施,使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得以健康有序的发展下去,完成私募股权基金在金融领域的积极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