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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问题是刑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教唆犯问题则是共同犯罪问题中的一个重要而又棘手的问题。教唆犯的性质的定位直接影响着共同犯罪的性质的定位。但学界有关教唆犯的理论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本文拟就教唆犯的有关问题作一探讨,以抛砖引玉,丰富我国刑法理论。全文分为引言、正文、结语三大部分,约五万字。引言概述研究教唆犯问题的意义以及我国教唆犯问题的研究现状,同时说明作者展开文章的逻辑思路。正文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教唆犯的历史嬗变。该部分从我国古代刑法中的教唆犯着手,考察了我国古代、近代、革命根据地及新中国刑法中的教唆犯和外国古代、近现代刑法及社会主义国家刑法中的教唆犯。第二部分大陆法系有关教唆犯的共同犯罪理论。这一部分研究了共同犯罪的范围和共同犯罪的性质。对犯罪共同说、行为共同说这一共同犯罪的范围问题和共犯从属性说、共犯独立性说这一共同犯罪的性质问题作了追根溯源的梳理,探索了大陆法系共同犯罪理论之真谛。研究该部分的目的在于真正认清大陆法系共同犯罪理论,以对我国共同犯罪理论中的教唆犯问题起到借鉴作用。第三部分我国刑法理论上教唆犯性质之检讨。这一部分从我国学界认识上的分歧谈起,抛开了学界过去研究教唆犯不分被教唆者犯与没犯被教唆之罪而笼统地对教唆犯研究的方法,厘清了教唆犯的两种不同情况,对教唆犯的范围、性质进行了重新定位。第四部分教唆犯的概念及成立要件。该部分紧承第三部分,对教唆犯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对教唆犯的成立要件作了构建。在结语部分,重申了前文的观点,对未涉及的和教唆犯有关的其他问题作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