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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预付式消费的越来越多、越来越快地进入人们生活,在看似双赢的光鲜表面背后,预付式消费的风险却日益凸显:由于预付式消费卡需要消费者事先支付一定价款或费用,且数额通常都比较大,一旦商家在收取会员费后拒绝提供服务或提供瑕疵服务,对消费者的权益就极为不利;此外,由于其涉及的交易数额较大,且大多具有不记名、可流通的支付工具功能,为企业、个人逃税避税以及索贿受贿提供了温床。然而我国对预付式消费的法律规制却不容乐观。本文第一部分通过对金仕堡案件的实证分析,对我国预付式消费现存问题及社会现象进行分析,大体包括政府监管依据不足、不正当竞争泛滥、消费者权益无保障、滋生腐败、洗钱、挑战税收管理制度等。第二部分是对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关预付式消费规制的一次集中梳理,通过对法律层面、部门规章层面、其他规范性文件层面以及地方法规层面对预付式消费的规范,分析现存法律规制背后的诸多问题,为引入各地区先进经验找到切入点。第三部分是各地区先进经验的考察比较与借鉴。通过对美国价值储存卡的规范、日本预付式证票的规定及我国台湾地区礼券的规范的考察比较,以期能找到借鉴的方式或方法,为我国建立健全预付式消费法律规制提供帮助。第四部分则是我对我国预付式消费法律规制的建议,从明确法律定位,到明确法律规制依据,从规范立法到完善监督机制,以期能以层层剥茧的方式完成对我国预付式消费法律制度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