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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是现代社会中居民生活的必需品,保障房体系构建惠及民生,关乎和谐。“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基本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形成市场与保障并行的双轨制住房供给体系。然而保障性住房具有准公共物品属性,消费群体主要集中于中低收入者,其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度不强,很难形成资源集聚,影响保障性住房的健康发展。文章从金融支持的视角,以保障性住房为研究对象,首先根据研究目的和内容来查找资料,确定所研究的问题和采用的方法;其次,对中国保障性住房变革及运行机制进行剖析,明晰所研究问题的整个社会环境背景,给出研究的切入点和研究所依据的原理;再次,在分析保障性住房参与决策主体的基础上,运用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理论构建模型,探讨政府主导下保障性住房运行中的资金困境;最后,从政府的角度,通过灰色系统模型量化分析了中国保障性住房金融支持的实际可行路径,得出相应较优的保障性住房资金来源模式。研究发现,在保障性住房的运行体系中,保障性住房总体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度不强,且不同特征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亦有强弱之分,其中两限房和经济适用房金融吸引力强于廉租房,廉租房成为保障性住房体系中关注的重点。同时,由于保障性住房特殊的社会经济地位,国家必须确保保障性住房的稳健发展,这就要求政府以适当的方式介入保障性住房运行体系,为保障性住房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然而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利益出发点和内在行为动机不同,保障性住房对商品性住房需求和资源的双重挤占造成了地方政府主导下的保障性住房运行的资金困境,政府自身无法解决保障性住房运行的强大资金压力。在一般投资主体中,中低收入家庭只关心自身住房问题能否解决,对保障性住房的收益和风险并不关注,而社会投资群体将投资收益和风险作为决策变量,所以可以考虑让中低收入群体自身承担保障性住房运营带来的风险,集中低收入家庭的群体力量解决问题,也可以使保障性住房投资的收益与风险均衡吸引社会投资者。在这样的情景下,政府只能作为引导者,根据社会经济的总体运行状况和决策最优理论,通过合理的路径适当的引入社会资金。